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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江县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若干措施》的解读说明

来源:县民政局 2021-03-19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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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

我局研究起草了《平江县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拟对全县养老机构的建设、普惠化养老政策和机构运转等情况予以规范。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若干措施》制定的必要性

我县是一个老龄人口大县,全县共有60岁以上老年人19.03万人,占总人口的17.05%,群众养老服务需求巨大。近年来,通过加大资金投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推动全县养老服务工作取得较好成效,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养老服务领域成效明显县。但客观而言,由于社会老龄化日益加剧,全县老年人口基数增大、高龄老人比例增高、空巢老人数量增多等情况随之而来,全县养老服务领域中存在基础设施不均衡、集中供养率不高、机构运行压力大、服务队伍保障薄弱、政策支持力度不大等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县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也势必给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稳步实施带来不良影响。因此,立足平江当前实际,制定完善养老服务政策,全面推进我县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已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二、《若干措施》的制定过程

前期,伟雄县长多次批示指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裕凡牵头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各养老机构实地调研,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县政府副县长田浩、吴舟先后组织人员赴衡阳、长沙等地考察学习,三位领导及县民政局相关负责同志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讨后,起草了《平江县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若干措施(草案)》,2020年12月15日召开县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根据会议精神和领导批示,结合湘办发〔2020〕59号文件精神,田浩副县长组织民政局、财政局、卫健局、医保局等相关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会商,形成目前的《平江县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若干措施》送审稿。

三、《若干措施》的制定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0〕59号)等相关文件。

四、《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包括推行多元化养老服务模式、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大力支持养老机构建设、明确养老体系建设责任、强化养老服务工作保障等5大条21小条,每条措施均明确相应工作任务。其中,第一条“推行多元养老服务模式”方面,提出各具特色的5种不同模式的养老:鼓励家庭养老、推广志愿养老、发展社区养老、实施集中供养、培育新型业态。第二条“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方面,包括实施公办养老机构提升工程、扶持民办养老机构示范项目、逐步推进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推进安联网平台项目建设、加大乡镇(街道)资源整合力度5小点,每1小点详细说明了工作任务及具体做法;第三条“大力支持养老机构建设”方面,落实养老机构建设用地、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对养老机构建设项目涉及县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相关收费进行全免或减免等;第四条“明确养老体系建设责任”方面,按敬老院建设按照“政策引导、民政统筹、乡镇(街道)为主、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模式进行,明确各相关业务部门职责及工作任务;第五条“强化养老工作保障”方面,明确提出4保障1考核,组织保障、运转保障、人员保障、监管保障与考核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