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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脱贫摘帽工作方案

来源:县扶贫办 2018-10-20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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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我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水平,如期实现高质量脱贫摘帽,根据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一切工作围绕脱贫攻坚、一切工作服从脱贫攻坚,一切工作服务脱贫攻坚”的要求,坚持“敞开山门迎检”的工作标准,采取“人人排查、事事落实、户户过关、村村达标”的工作方法,全县上下集中精力、集中时间,抓重点、补短板、促进度、提质量。从9月5日起,分三个阶段展开脱贫摘帽决战,确保各项帮扶措施精准落实到位,对标扶贫项目竣工投入使用;确保贫困户“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全部达标;确保136个贫困村“一个确保、两个完善”要求全部达标;确保全县无漏评、无错退,贫困发生率降低到1%以下,群众认可度达到90%以上,高质量实现全县摘帽目标。

二、工作阶段

(一)集中攻坚(9月5日-10月10日)。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标“户脱贫、村出列”的标准,利用一个月的时间进行集中攻坚,确保在县级验收启动前,年度拟脱贫户全部达到脱贫标准,80个未出列贫困村全部达到出列标准。

(二)集中整改(10月11日-11月30日)。针对集中攻坚期间尚未落实到位的难点问题,结合督查、县级验收、市级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整改,确保在11月30日前,实现村村达标、户户达标、人人达标、事事达标,达到“敞开山门迎检”的水平。

(三)集中迎检(12月1日-1月20日)。由县扶贫办开发领导小组负责调度、部署全县脱贫摘帽迎检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全面参与,优化迎检环境,确保有序迎检。

三、工作内容

(一)全面深入排查。排查工作由联系乡镇县级领导统一组织,驻村单位一把手参与,乡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以乡镇联村负责干部、驻村工作队、办村干部、支村委班子为主体,对照户脱贫、村出列、县摘帽的标准和要求,突出“十查”重点(见附件1),开展为期10天的排查行动。乡镇党委书记为排查行动第一责任人,乡镇联村负责干部为牵头责任人,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直接责任人。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一建立问题台账,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

(二)杜绝漏评错退。一是村级核实。由乡镇联村负责干部牵头负责,召开支村委、驻村工作队、办村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参加的专题会议,对疑似对象逐户进行讨论、核实,并将最终确定的疑似对象名单及基本情况上报所在乡镇。二是乡镇研究。由乡镇党委书记召集专题会议,对全镇疑似对象逐户讨论、研究,逐户确定解决措施,明确落实期限和责任主体。由乡镇联村负责干部负责,对相关措施进行跟踪督促,确保在11月30日前,制约户脱贫的短板全部得到补齐,漏评、错退不实对象佐证材料得到完善。三是分类施策。各乡镇要结合年度减贫任务,按照“贫困发生率控制在1%以内”的目标,抓紧落实扶贫政策措施,坚决杜绝漏评、错退。对存在明显硬伤,但通过因户落实政策措施,可在11月30日前达标的户子。各乡镇要穷尽一切办法,对标补齐脱贫短板。对需要行业扶贫单位提高政策业务支持的,由乡镇统一向住建局、教育体育局、民政局、人社局、水务局、农业局、县扶贫办、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等相关行业扶贫单位对接。各行业扶贫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全力配合支持政策落实。对经乡村会议研究讨论,认定为漏评、错退不实的户子。各乡镇要针对相关疑似线索,建立完整、规范、有效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由情况说明、佐证凭据构成;佐证材料留在村部,单独存放。佐证材料形成过程中,需由县房产局、人民银行、公安局、人社局、教育体育局、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等行业部门支持的佐证凭据的,由乡镇出具公函,统一整理对象名单,分门别类进行对接,各职能部门要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到位。对穷尽一切措施,在11月30日前无法达标的非贫困户、已脱贫户。要在落实对应措施的同时,依程序将其纳为贫困户或予以返贫,并参照未脱贫户标准先行落实政策,待年底系统开放后,再进行动态调整。

(三)抓好安居入住。一是组织鉴定。对只有唯一住房,且该住房为土坯房或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砖混结构房屋,但又未落实安居保障政策的群众(含非贫困户)。在9月15日前,由县房产局授权乡镇房产所、建管站的农村危房鉴定资格,并由县房产局制定简单易行的鉴定办法,组织乡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对乡镇农村危房鉴定过程进行指导,最终危房鉴定证书须盖房产部门印鉴。根据鉴定情况,实行分类施策,确保通过落实安居扶贫措施,在10月30日前,实现全县C级及以上农村危房清零目标。二是加快建设。由安居扶贫分指挥部牵头调度,各乡镇具体负责,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住建局等单位全力配合,在充分保障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五保之家、单户新建、修缮加固等安居扶贫项目及配套设施建设,力争已下达任务的安居项目在9月30日前达到入住标准,少数需延迟的项目,由乡镇统一向分指挥部报告,经分指挥长审批同意后,由分指挥部成员单位备案,并跟踪督促落实。三是搬迁入住。对已达到入住条件的,要迅速组织贫困群众入住,力争在11月30日前入住率达到100%。

(四)落实增收举措。主要做好低收入家庭的增收工作。一是严格实行分类施策。对收入不达标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可通过安排公益岗位、引导就业、产业扶持、鼓励发展畜禽养殖等渠道,增加收入来源,对丧失劳动力的户子,应纳入整户兜底范畴;对“三保障”问题已解决的整户兜底户,可依程序脱贫出列。对“三保障”问题已解决,但收入不达标的非贫困户,符合低保纳入标准的,依程序认定为低保,可不作为漏评对象。二是精准落实增收措施。在9月30日前,由扶贫办负责将生态环保员前三季度工资打卡发放到户;林业局负责将生态护林员前三季度工资打卡发放到户;扶贫办负责将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打卡到户;扶贫办负责督促贷款企业将扶贫小额信贷分贷统还分红;农业局、扶贫办牵头督促相关企业将扶贫产业分红资金打卡到户;由县畜牧水产局负责,在11月30日前将鸡苗全部发放到户。三是精准实施增收项目。由县产业扶贫分指挥部负责,建立完善项目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精准实施产业扶贫项目,严格把好扶贫产业项目关,对今年内不能启动或没有经济效益的产业项目,一律不得给予资金支持。由人社局牵头负责,根据贫困群众就业意向,精准设置培训课程、提供就业岗位,发挥就业扶贫在巩固脱贫成效中的积极作用。

(五)全面开展走访。一是明确走访要求,明确“四个讲清楚、四个不放过”的走访要求。四个讲清楚,把扶贫政策和本义给群众讲清楚,扶贫成效给群众讲清楚,把受惠情况给群众讲清楚,把未来预期给群众讲清楚。四个不放过,即脱贫成效不达标的不放过,政策落实不到位的不放过,群众对帮扶措施不了解的不放过,群众对帮扶工作不认可的不放过。二是落实遍访责任。在12月10日前,联系乡镇县级领导要遍访所联乡镇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其中,贫困村随机抽查不少于5户,非贫困村不少于3户,入户要以信访对象、疑似漏评错退对象为重点。乡镇党委书记要采取有效形式,遍访辖区内所有贫困户,并作好走访记录;其中,信访重点对象、漏评错退疑似对象、年度预脱贫对象等必须上户走访。乡镇其他负责干部要遍访联系村所有贫困户,每月到村走访至少1次;其中,信访重点对象、漏评错退疑似对象、年度预脱贫对象等必须入户走访。驻村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遍访联系村所有贫困户,每月到村走访至少1次;其中,信访重点对象、漏评错退疑似对象、年度预脱贫对象等必须入户走访。驻村单位分管负责人、驻村工作队长、村支部书记、办村干部要遍访全村所有农户。三是开展走访活动。部署开展“召开片组屋场会议”活动,在11月30日前,由支村委牵头,驻村工作队、办村干部参与,召开片组屋场户主会议,向全村贫困户、非贫困户解读扶贫本义、宣传扶贫成果、讲解扶贫政策、发现问题苗头。会议要注重效果,不得走形式。部署开展“四讲四评”活动,由支村委牵头,按照《平江县“四讲四评”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平贫组办〔2017〕106号)的要求,继续开展“四讲四评”活动。部署开展“同干一次活、共吃一餐饭、深交一次心”结对帮扶走访活动,摘帽攻坚期间,所有县直单位、乡镇每月固定2天为结对帮扶走访日。所有结对帮扶干部每月到户走访2次,每次走访时间为1天,具体任务为: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与贫困户一起干一次农活;在贫困户家中跟贫困户吃一餐饭;与贫困户进行深入交流,耐心做好扶贫宣传、告知政策落实情况、加强正面激励引导。

(六)落实到户政策。一是精准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全面落实政策,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补齐学生资助国家政策“天窗”,乡镇、驻村工作队、支村委协助,全面落实从幼儿园到大学的各项教育扶贫政策,确保县内外贫困学生应助尽助。各级教育扶贫补助必须通过扶贫补贴明白卡发放,秋季学期教育补助要在10月30日前发放到位,并告知家长。严格控辍保学,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保联控责任,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深入开展“三帮一”劝学复学行动、“送教上门”帮学行动,确保全县没有因贫辍学、失学学生,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没有辍学学生。加强数据共享,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在11月15日前,统一将最终助学情况及时反馈到乡镇、村,以便于乡村两级掌握贫困户政策享受情况、建立完善的助学台账。二是精准落实健康扶贫政策。由县医保中心牵头负责,各乡镇协助,做好新纳入对象的基本医疗保险补缴工作,确保贫困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由县扶贫办牵头负责,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扶贫特惠保”全覆盖。由县卫计局牵头负责,严格执行慢病签约服务管理政策,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免费体检、健康档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由县卫计局牵头负责,在乡镇卫生院设立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领药窗口,确保慢病患者可以在乡镇卫生院领药。严格执行住院报销政策,推进“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方式,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住院综合保障后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由县卫计局负责,在10月30日前,将医疗报销情况汇总反馈到乡镇、村,以便于乡村两级掌握贫困户政策享受情况。三是精准落实其他到户政策。严格按照“应保尽保,应兜尽兜”的要求,精准落实民政低保政策。由县林业局、农业局、卫计局、人社局负责,精准落实生态补偿、耕地地力补贴、计划生育、养老保险等到户政策,及时发放到户资金,及时向乡镇反馈行业政策落实数据。

(七)推进项目建设。由乡镇牵头负责,有序推进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提供技术指导和业务支持,并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督。一是严标准。由乡镇负责对项目建设标准及规模把关。项目实施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对照“村出列、户脱贫”的标准,不得盲目上、超标建,不得因项目建设增加村级债务负担,县直单位不得插手干预项目建设。二是促进度。确保在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贫困村道路交通、安全饮水、安置点水电接入、移动通讯信号覆盖、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及配套等项目建设工作。三是督质量。各乡镇要加强项目管理监督,每个项目都要建立监督队伍,严防“豆腐渣”工程;根据项目管理要求,严格履行项目验收程序。对发现在建项目、完工项目质量不达标的情况,必须督促抓好整改。

(八)管控信访舆情。一是畅通信访渠道。由乡镇负责进一步向社会公布县乡两级扶贫信访热线、接访地点等。由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负责利用微信、电视、手机报、村村响等渠道常态化公开县级扶贫信访渠道,提高群众对县乡两级扶贫信访渠道的知晓率。县扶贫信访处置办公室、各乡镇要安排专人接访,按要求建立信访台账,实行挂号销号。二是排查信访苗头。由驻村工作队、支村委负责,对摸排到的信访苗头、矛盾纠纷积极进行化解,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耐心做好群众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帮助解决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从源头上防范扶贫领域信访的发生。对村本级无法化解到位的问题,要立即向乡镇汇报。三是做好信访处置。按照“谁管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乡镇党委书记扶贫信访处置的第一责任,相关行业单位负责提供政策、业务支持,各责任主体要密切配合、快速妥善处置好上级交办的扶贫信访事项,确保处置措施及时落实到位,确保不出现越级访、集体访和重复访。

(九)完善资料台账。一是确保齐全规范。由驻村工作队、支村委负责,全面完善到户资料、一户一档、贫困识别与退出、行业政策落实等村级扶贫台账,切实做到不缺项、不错项。要确保扶贫手册填写规范,真实全面反映帮扶过程。二是确保准确真实。要确保人口数据的准确,对无法实现户籍、系统一致的情况,要向贫困户出具《告知书》,回收《承诺书》。要确保民主评议、村级公示等程序的准确真实、符合逻辑。三是确保整洁有序。村级要安排专门的扶贫档案室和档案柜,尽量统一资料风格,摆放整齐。到户资料要有专门的档案袋,防止贫困户遗失。

(十)营造攻坚氛围。一是创建典型亮点。由县产业扶贫分指挥部牵头负责,在现有产业项目的基础上,打造3-5个产业扶贫项目亮点;由人社局负责,在县内培育1-2个劳务协作企业或就业培训课程作为就业扶贫示范点;由县安居扶贫分指挥部负责,做好县城洪家塅安置区的绿化美化亮化工作,指导乡镇做好集中安置点的绿化美化亮化工作,完善县乡村集中安置点必要的公示资料。由县财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乡村两级,完善村级扶贫项目公示牌。二是加强扶贫宣传。由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组织开展以“扶贫扶志、树信心树新风”为主题的“双扶双树”宣讲活动,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由乡镇牵头负责,驻村工作队、支村委具体负责,做好“户脱贫、村出列”挂图作战、脱贫攻坚公示栏、脱贫攻坚成果展示工作。由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负责,依托电视、微信、手机报等平台,以及文艺巡演、扶贫宣讲等载体,扎实做好扶贫成效宣传工作。三是梳理扶贫成果。由县电视台牵头负责,在12月10日前,完成脱贫攻坚汇报片的制作。各行业部门、驻村单位、各乡镇、村要全面、准确梳理脱贫攻坚以来的工作成效、亮点,实现脱贫攻坚成效的图文化、数据化,准备典型亮点材料、综合汇报材料、工作台账资料。各县级领导、县直单位和乡镇负责人、村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结合自身工作,做好访谈准备。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调度,研究制定平江县脱贫成效巩固提升工作方案。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各级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落实”、“谁联系谁包干”、“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压实责任。压实县级领导责任,实行县级领导包干负责制,县级领导对所联乡镇、分管部门的脱贫攻坚工作负有包干责任,要对照“十查”要求,逐单位、逐村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对所联乡镇、分管部门的摘帽验收实行包干负责。县委书记、县长对县级领导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压实县直单位责任,明确县直单位一把手为单位行业扶贫工作、驻村工作第一责任人,结合乡镇上报问题情况,对本部门行业扶贫工作任务进行认真排查、扎实整改,确保如期如质完成任务;对照驻村帮扶工作和走访要求,上门上户开展“十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问题整改,确保本单位干部职工驻村结对帮扶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帮扶村贫困户“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全部达标,确保全村无漏评、无错退、无信访矛盾纠纷,确保验收达标。压实乡镇党政责任,明确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为辖区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要统筹解决好辖区内脱贫攻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对辖区内驻村结对帮扶干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要对辖区内贫困村、贫困户的“脱贫达标”负责,确保村村、户户、人人、事事达标,确保扶贫项目建设符合标准,扶贫资金管理安全有序,确保摘帽验收合格。压实驻村工作队的责任,各驻村工作队要严格按照省市县的要求开展驻村工作,大力宣传脱贫攻坚成效,及时发现问题,对接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压实支村委的责任,明确村支部书记为本村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要在遍访农户的基础上,全面宣讲政策、落实政策,发现问题,协调解决问题。要确保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管理规范,确保全村无漏评、无错退,信访矛盾纠纷全部到位,顺利通过摘帽验收。压实结对帮扶干部责任,省市县乡村结对帮扶干部都必须按要求完成上户结对规定动作,对上户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协调对接政策落实,确保帮扶对象稳定达到脱贫标准,确保人口信息准确、收入核实无误、政策落实到位,确保户主签字真实、扶贫手册、到户资料等台账规范,确保帮扶对象对政策标准了解,对帮扶成效满意,对脱贫退出认可。

(二)健全工作机制。实行业务培训考试机制,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对脱贫攻坚业务进行明确规范。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组织对包括县级领导在内的各级干部,开展不定期的业务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干部,限期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实行问题报告机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处置到位。对确实无法在本级解决到位的问题,村级向乡镇党委政府报告;乡镇向联系乡镇县级领导、职能部门报告;职能部门向分指挥部报告;分指挥部向脱贫攻坚摘帽工作指挥部报告,直到问题解决为止。督查发现问题报告不及时、报告后问题解决不及时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问题性质严重的,依程序启动问责。实行全过程督查机制。自9月5日开始,由县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牵头,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扶贫办、县派驻村办参与,对脱贫攻坚摘帽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督查、巡察。全体县级领导、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党政班子结合“遍访”责任的落实,进行常态化督查督促。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由组织部牵头,研究制定激励机制,通过适当形式,对在脱贫摘帽攻坚期内工作扎实、成效突出的支村委干部、扶贫专干给予奖励。

(三)严肃追责问责。自9月5日开始,对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工作被动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党委书记等主要责任人员,给予严肃追责问责,实行“五个一律”,相关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直接评为不合格单位。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行业分指挥部指挥长、分指挥长、联系乡镇的县级领导,报请市委从严问责。

1.凡发现漏评、错退的,一律先免职后处理。即在市县督查检查发现漏评、错退情况,且没有采取整改措施的,或整改进度迟缓、整改效果不明显,影响摘帽验收的,对村支部书记一律先免职后处理,对驻村工作队长、队员和驻村单位一把手进行严肃问责,乡镇发现漏评、错退累计达到3例以上的,对乡镇党政主职一律先免职后处理。

2.凡因脱贫攻坚问题在国家层面被点名通报,或媒体批评报道的,相关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党政主职一律先免职后处理。

3.凡因扶贫信访处置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的,相关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党政主职一律先免职后处理。

4.凡在脱贫攻坚摘帽工作过程中,出现贪污、挪用、侵占扶贫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的,相关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党政主职一律先免职后处理。

5.凡在国家、省级检查验收中,出现问题且经核查属实的,相关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党政主职一律先免职后处理。

以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加重追责

附件:平江县脱贫攻坚摘帽问题排查工作清单

附件:

平江县脱贫攻坚摘帽问题排查工作清单

1.查收入是否达标。重点查疑似漏评户、疑似错退户、年度拟脱贫户家庭2018年人均纯收入是否能达到国家现行扶贫标准(为实现高质量脱贫,我县拟定2018年收入标准为4000元以上)。特别关注低保户、残疾人户、重病户、重灾户、土坯房户、单人户、独居老人户等的情况。若非贫困户收入不能达标,则存在漏评风险;若脱贫户(含拟脱贫户)不能达标,则存在错退的风险。

2.查吃穿是否解决。查已脱贫户、年度拟脱贫户是否存在吃不饱、穿不暖的情况。特别注意是否存在饮水水质不达标、取水半径超过1公里、安置点饮水未入户等问题。若已脱贫户不能达标,则存在错退风险。

3.查住房是否安全。一是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危房改造(五保之家、新建改造、修缮加固)等安居扶贫对象能否如期入住,水电等配套设施是否完善。二是查非贫困户、贫困户是否存在唯一住房为C级以上危房的情况。非贫困户住房安全无保障,存在漏评风险;贫困户住房安全无保障,存在错退风险。

4.查教育是否保障。一是查贫困户家庭是否存在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若存在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则存在错退风险。二是对照政策标准,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是否存在未享受政策范围内助学补助的情况。

5.查医疗是否保障。一是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否存在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若存在已脱贫户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则存在错退风险。二是对照政策标准,查是否存在健康扶贫政策未落实到位的情况,重点关注慢病签约及服务、住院报销等问题。

6.查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情况。查25户(或100人以上)自然村道路硬化建设情况;查安置点电网入户,查农户基本生活用电电压是否存在问题;查移动通信情况,重点解决村部、学校、屋场等人口集中居住区域“三网”信号均未覆盖的问题;查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卫生室、农家书屋等公共服务设施的使用管理情况;查扶贫项目资金公示情况、项目建设是否依规依法依程序开展,特别关注群众反映的项目资金问题。

7.查走访是否到位。一查结对帮扶干部是否按要求上户走访;二查县直单位一把手、乡镇党委书记是否遍访贫困户,查驻村工作队、支村委是否遍访所有农户;三是查贫困群众对驻村工作队帮扶工作的满意度,重点关注对干部不认识、对帮扶措施不了解、对帮扶工作不满意、对成效不认可的情况。

8.查业务熟悉程度。主要查乡镇党政主职、扶贫办主任、驻村干部、村干部对扶贫基本政策业务、辖区贫困状况、扶贫成效的掌握情况。

9.查有无信访矛盾。主要查重点信访问题是否处置到位,是否存在的信访苗头和矛盾纠纷隐患。

10.查台账是否精准。人口数据是否上下一致、准确无误;扶贫手册、到户资料、一户一档、行业扶贫台账、贫困管理程序资料是否规范、齐全;查行业部门、乡镇、村扶贫档案是否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