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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岳阳市事业单位“四海揽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今日平江 2023-04-06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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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设名副其实的省域副中心城市,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印发<岳阳市关于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人才高地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岳发〔2021〕1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岳阳市事业单位“四海揽才”长沙专场招聘活动,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优秀人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四海揽才”招聘各类事业单位人才1023名,全部使用事业编制。其中,市直事业单位545名(含岳阳经开区、南湖新区、城陵矶新港区111名),县市区事业单位409名,省驻岳高校69名。

博士人才可通过“绿色通道”,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引进。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2、3、4。

省驻岳高校“四海揽才”招聘公告、岳阳市园区企业“四海揽才”招聘公告另行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4月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4月及以后出生,其余以此类推。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5.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证、限高校毕业生等其他条件。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可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获得聘用资格的,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前可先上岗后补办聘用手续。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一律不予补办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5)、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组织、人社部门认定。

高校毕业生是指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2022、2023届高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开除学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考试录用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7.现役军人;

8.已纳入我市编制管理(含驻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人员;

9.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未满两年的人员(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10.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要求

本公告在岳阳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报名

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网络报名”的形式进行。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8日9:00至4月20日上午12: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页“岳阳市四海揽才报名入口”进行网络报名。

2.现场报名+网络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为4月8日,主会场设在中南大学(本部)立德厅,同时在省内多个高校设分会场。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分会场设在福庆楼T109;湖南师范大学分会场设在招就处(桃子湖文化创意产业园A2-5栋);湖南农业大学分会场设在文渊馆一楼;湖南工商大学分会场设在经管大楼B座2楼招聘会场;湖南理工学院分会场设在15号教学楼后侧广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分会场设在艺术体育馆(韶山南路498号)。

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岳阳市四海揽才报名入口”提交资料。

3.报名信息、材料的填报和上传。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本公告和岗位表(附件1、附件2)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除填写报名信息外,还须将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3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的原件,以拍照或扫描方式处理为jpg格式,上传到网络报名系统。

4.报名注意事项。

(1)“岳阳市四海揽才报名入口”分为“市直事业单位报名入口”、“县市区事业单位报名入口”,每名应聘人员可以选择在“市直事业单位报名入口”或“县市区事业单位报名入口”报考1个岗位,也可以选择在“市直事业单位报名入口”、“县市区事业单位报名入口”各报考1个岗位。

(2)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附件以及网络报名系统要求,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以后,报考岗位和填报上传的信息、材料均不得在网络报名系统修改。

应聘人员对招聘条件要求不清楚、应填报上传的信息和材料不清楚的,应主动向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咨询。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导致资格初审不合格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3)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上传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确保信息和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9:00至4月25日17:00。

2.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条件要求和报名信息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确认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3.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基础评分对象。基础评分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县市区的经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也可以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三)基础评分

根据招聘条件要求和报名信息材料,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基础评分。市委组织部(县市区组织部门)牵头组织对基础评分情况进行复核。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1.资格复审在基础评分之后、面试之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2.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对象。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的比例≤10的,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的比例>10的,按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根据该岗位基础评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进行资格复审;基础评分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市直面试对象。

县市区面试对象的确定办法,由各县市区另行公告。

3.资格审查贯穿“四海揽才”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4.确定为面试对象的,考生请于面试开考前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面试

1.考生必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2.市直学校(含高校)教师岗位、市直医院医药护技的专技岗位的面试为专业面试,满分为100分。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市直其他岗位的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与协调、应变与情绪自控、人际交往、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县市区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由县市区另行公告。

3.市直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参加市直事业单位“四海揽才”面试的考生可免费入住岳阳市青年人才驿站(最长3天),报销往返主要交通费用,并可凭面试准考证免费游览岳阳楼。

(六)综合成绩合成

1.综合成绩=基础评分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2.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综合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学历高低排名;再相同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后研究确定。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合格人员才能进入考察环节。

3.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4.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5.拟聘对象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八)递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可以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面试对象名单、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含基础评分成绩)、拟聘对象名单以及相关通知、公告在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县市区指定官网公布。

(九)聘用手续办理

聘用手续办理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登记手续。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

3.“四海揽才”招聘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岳阳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包括试用期)。对尚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可先签定意向协议,待考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后再签订聘用合同、补办聘用手续。

4.因聘用人员单方面原因违约的,须退还享受的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等所有相关人才待遇。

5.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从报名到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五、政策待遇

(一)岳阳市“四海揽才”政策待遇

根据《岳阳市打造高质量发展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岳发〔2020〕6号)和《岳阳市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人才高地建设的若干措施》(岳发〔2021〕17号)规定,岳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四海揽才”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享受以下政策待遇。县市区事业单位人才待遇请具体咨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1.生活补贴。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外,还享受市财政给予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给予10万元安家补贴,3年内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补贴;具有正高职称、副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工作和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重点高校本科毕业生,3年内每人每月给予1200元、1000元工作和生活补贴。

2.住房保障。在我市中心城区内无固定住房的,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或由用人单位给予适当关心支持。签订聘用合同之后,在岳阳市中心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可申请购房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及正高职称人才20万元、副高职称人才6万元,硕士研究生5万元、重点高校本科毕业生3万元,其他高校本科毕业生2万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享受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1.5倍(最高120万元)的贷款额度。

3.公共保障。愿意来我市落户的,优先安排落户。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且愿意来我市工作的,可按“对口原则”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其子女就读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就近入学原则予以保障;引进的博士、正高级职称等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可在市县两级社会公认度高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定点安排就读入园。

4.优化服务。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关系转入、户口迁移、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

(二)招聘单位有关待遇

除享受岳阳市“四海揽才”政策待遇之外,可同时享受所报考单位的相关待遇。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2023年岳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四海揽才”招聘岗位表.xls

2023年岳阳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四海揽才”招聘岗位表.xls

2023年湖南理工学院“四海揽才”招聘岗位表.xls

2023年岳阳市园区企业“四海揽才”招聘岗位表.xlsx

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中共岳阳市委组织部    

中共岳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