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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公安局行政事业性收费

来源:平江县公安局 2014-12-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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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单位:平江县公安局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对象及范围 批准文号 收费性质 备    注
一、治安管理费       湘价费[2008]63号 行政  
1、船民证 2元 船民    
2、临时船民证 2元 办理临时民证者    
二、户口管理费       湘价费[2008]63号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20元 申领身份证者   农村五保户、贫困户、城市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在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证时免收。经相关部门证明因自然灾害、事故、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以及其他生活确有困难的居民,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证时,减半征收
2、第二代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10元 申领临时身份证者    
3、丢失补领或损毁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40元 办证者    
4、户口迁移证 5元 办证者    
5、准迁证 5元 办证者    
6、户口薄 8元 办证者   行政 含一个外壳,5页内芯及人像扫描费,每增加或变更打印户籍证每页2元
7、集体户口薄 20元 办证者   含一个外壳,10页内芯,每增加或变更打印户籍证每页2元
8、门(栋)牌         表中所例收费标准为低档牌标准,中档牌在此标准上加收10%,高档牌在此标准上加收20%,城市规范区范围外安装门(栋)牌的单位和居民,只能按低档牌收费标准执行
(1)人门牌(600*400*1.5mm)   52元 独立门户主和企事业单位及院落物业管理机构    
(2)中门牌(400*300*1.5mm)   25元 主干道两侧铺面及民宅户主    
(3)小门牌(150*90*1mm)   5元 街区院落和独立门户建筑物主    
(4)楼牌(900*500*1.5mm)   138元 路、街、巷两侧楼房建筑物主、建筑开发者及小区物业管理者    
(5)栋牌(R2[400]*π*1.5mm   147元 楼房建筑物主、建筑开发者及小区物业管理者    
(6)户(室)牌(120*50*1mm)   3元 楼房单元内户(室)主    
(7)单元牌(207*150*1mm)   13元 楼房建筑开发者及小区物业管理者    
(8)楼层牌(R2*[150]*π*1.5mm)   18元 楼房建筑开发者及小区物业管理者      
(9)附号牌(150*90*1mm)   4元 建筑物所有者及大、中门内户(室)主    
三、出入境管理收费       湘价费[2008]63号 行政  
1、护照 每本 200元 申办人    
2、丢失、损坏换领护照 每本 400元 申办人    
3、护照加注 每项/次 20元 申办人    
4、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申办人    
(1)一次有效 每证 20元      
(2)二次有效 每证 50元      
(3)多次有效 每证 100元      
5、往来港澳通行证 每证 100元 申办人    
6、往来港澳通行证延期、加注 每项/次 20元 申办人    
7、非公务活动往来港澳签注费     申办人    
(1)一次有效签注 每件 20元      
(2)二次有效签注 每件 40元      
(3)短期多次有效签注(不超过一年) 每件 100元      
(4)长期多次有效签注(三年期) 每件 300元      
(5)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 每件 150元      
(6)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 每件 200元     行政  
8、前往港澳通行证 每证 50元 申办人    
9、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申办人    
(1)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每证 50元      
(2)5年有效台湾居民来片大陆通行证 每证 250元      
(3)补办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每证 500元      
10、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收费     申办人    
(1)一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 每件 20元      
(2)一年(含一年)以内多次有效签注 每件 100元      
(3)一年以上、三年(含三年)以下居留签注 每件 200元      
(4)三年以上、五年(含五年)以下居留签注 每件 300元      
1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每证 30元 申办人    
12、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多次签注费 每件 100元 申办人    
1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每项/次 20元 申办人    
14、台湾同胞定居证 每证 10元 申办人    
15、华侨回国定居证 每证 10元 申办人   行政  
16、外国人管理费          
(1)外国人签证收费          
A、非对等国家         除附表一中所列的对等国家外为非对等国家
a>零次、一次签证 每件 160元     外币收费标准:美元20、欧元20、澳元35、加拿大元30、日元2500、英磅13、新加坡元35、港币150
b>二次签证 每件 235元     外币收费标准:美元30、欧元30、澳元55、加拿大元45、日元3800、英磅20、新加坡元50、港币220
c>半年多次(含半年)签证 每件 425元     外币收费标准:美元50、欧元60、澳元100、加拿大元80、日元6800、英磅35、新加坡元90、港币400
d>一年(含一年)至五年(含五年)多次签证 每件 635元     外币收费标准:美元75、欧元90、澳元150、加拿大元120、日元10200、英磅53、新加坡元140、港币600
c>一次团体签证 每人每件 130元     外币收费标准:美元15、欧元20、澳元30、加拿大元25、日元2000、英磅10、新加坡元30、港币120
f>二次团体签证 每人每件 170元     行政 外币收费标准:美元20、欧元25、澳元40、加拿大元30、日元2700、英磅15、新加坡元40、港币160
g >团体签证分离 每件 160元      
h>增加、减少携行人 每件 160元      
B、对等国家         具体标准及国别见附表一
(2)外国人永久居留申请费 每人 1500元 申办者    
(3)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每证 300元 申办者    
A、有效期满、内容变更、申请换发或补发证 每证 300元      
B、丢失、损坏换领证 每证 600元      
(4)外国人居留许可费          
A、有效期不满一年 每人 400元     增加偕行人,每增加一人,加收400元
B、有效期1年(含1年)至3年以内 每人 800元     增加偕行人,每增加一人,加收800元
C、有效期3年(含3年)至5年(含5年) 每人 1000元     增加偕行人,每增加一人,加收1000元
D、减少偕行人 每人/次 200元      
E、居留许可变更 每次 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