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7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 2017-09-05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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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提复[2017]1号A类

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78号提案的

答  复

杨欣欣委员: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禁毒工作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禁毒组织领导更加有力

县委、县政府站在履行法定责任的高度,全方位推动禁毒工作,为各级各部门作出了表率,形成了全党全民抓禁毒的良好氛围。今年3月至4月,我县先后召开县禁毒委主任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禁毒委提出推进禁毒办实体化、乡镇人员保障、经费保障、举报奖励等10项禁毒重点工作,黄伟雄县长主持讨论,并全面通过。如禁毒办实体化,已于5月份组建了8人的专职禁毒办;全面落实禁毒专干,吸毒人员300人以上乡镇需明确禁毒专干2人,其他乡镇明确1人;全面落实禁毒专费,各乡镇按吸毒人数分类别预算禁毒经费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县财政预算社区戒毒(康复)经费100万元、省戒毒管理局配套支持100万元。

二、宣传教育平台更加完善

全县集中开展禁毒宣传 “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场所、进家庭” 活动,遏制毒品蔓延。一是协会主动参与预防教育。2014年来,县禁毒协会在教体局的密切配合下,,推动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全县共有31所中学达标。今年,协会筹集资金投入经费40余万元在4所乡镇中学创建禁毒教育基地。目前,我县正在新强戒所内规划建设规模较大的毒品预防教育基地,作为全县干部职工、社会群众的禁毒教育场所。近三年,我县未接到学生涉毒报警、未发现学生涉毒行为。二是职能部门全面强化禁毒宣传教育。今年“6.26”国际禁毒宣传日,我县组织了集中宣传周活动,禁毒办协调白泥湖强制隔离戒毒所组织强戒对象到中学、集镇现身说法、警示教育。禁毒办组织车队到乡镇巡回宣传发放近10万份宣传资料,县工商、文化执法、电视台等单位配合集中宣传。通过社会联动,毒品预防教育面进一步拓展,群众对毒品危害知晓率进一步提高。

三、禁毒打击处理更加严格

政法机关对涉毒问题保持了“零容忍”,公检法协作配合,从严打击。一是公安强力打击。公安机关始终坚持将毒品问题作为治安突出问题严厉整治,强力督导。2015年,共逮捕涉毒人员141名,强制隔离戒毒263人,行政处罚吸毒人员1071人,缴获毒品57公斤。2016年,我县逮捕涉毒人员135名,强戒302人,查处吸毒人员1014人,缴毒14公斤。今年,已查处吸毒人员1127人,强戒328人。二是检法从严捕判。建立公检法打击毒品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对重大涉毒案件,检察部门提起介入指导,尽快移送起诉,法院从严判决,形成了强大震慑力。2015、2016年,全县共有195名涉毒犯罪人员被判处实刑,其中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7人,无期徒刑的3人,死刑的3人。今年,已刑拘涉毒犯罪嫌疑人122人,逮捕108人,直诉10人。

四、吸毒人员管控更加规范。

对吸毒成瘾人员的教育、管控是禁毒社会化的难题,需要多部门共同履责。2015年,我县全面启动创建全省“社区戒毒(康复)示范县”,探索出乡镇、公安、司法“三责一体”社区戒毒模式,破解了管控技术、力量、资金难题,取得了明显成效。2016年来,我县积极争探索社区戒毒(康复)乡镇、司法、公安“三责一体”工作模式,趟出了一条专业化戒毒康复的新路子。一是乡镇履行主体责任。乡镇按管控规模提供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专用场所。如南江镇工作站,由镇政府将计生站整体搬迁,腾出一栋三层楼场所用于戒毒站建设,城关站新建办公楼办公。中心乡镇工作站,由政法书记负责,乡镇、派出所、司法所派驻人员,省戒毒管理局安排戒毒民警驻站指导;一般工作站由乡镇禁毒办主任负责,政府安排购买服务工作人员、社区干部、司法干部等驻站工作。二是司法履行管理责任。司法牵头社区戒毒(康复)日常工作。定期组织吸毒人员走访排查和跟踪管理,与吸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等协议,开展吸毒人员数据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等14项基础业务。三是公安履行协管责任。公安派出所严格吸毒人员信息核查和查控措施,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状态实,依法作出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决定,集中清理逾期未报到和严重违反协议人员,对违规问题作出处理,对请假外出务工人员委托务工地公安机关进行尿检。如长寿站对拒不进站或进站后不服从管理的5名对象予以强戒。目前,已建立9个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管控817人,执行率达98.4%。目前,我县戒断三年未复吸的达2548人,切实降低了社会面吸毒人员管控风险。

禁毒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我们将牢记历史责任,全面落实管控措施,切实遏制我县毒情蔓延。

平江县公安局

2017年8月31日

承办人     禁毒大队大队长  向群平   13762032666

负责人     县禁毒办副主任  江  武   13907401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