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5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办 2021-04-21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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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字〔2020〕6号A类   同意公开

 

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51号提案的答复

 

饶应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养老机构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养老服务事业总体情况

我县目前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全县现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17.3万,占总人口的15.7%。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将养老服务业作为民生实事工程予以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建立家庭与社会、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相结合的养老服务发展模式,逐步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相结合,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目前,全县共有各类型养老服务机构424个,养老床位6593张,每千名老年人床位数达到38.1张。2018年,我县被民政厅评为“全省第一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单位”,2019年被省人民政府评为“真抓实干创新单位”。2020年8月,全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管理暨养老机构“安联网”建设培训班在我县举办。

二、关于所提问题和建议的答复

针对提案中提到的政府出台关于农村养老事业优惠政策、政府出资新建老年公寓、扩建乡镇养老院等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已采取针对性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一)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根据我县养老服务工作的实际,先后出台《平江县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实施细则》《关于加快发展我县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拟定出台《平江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康养平江养老产业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这些政策文件的出台,细化了各级各部门的分工和职责,为全县养老服务明确了发展方向,也必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

(二)加快养老机构的建设力度,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近三年来,我们加快养老机构建设力度,新建区域性敬老院6家,分别是南江敬老院、安定敬老院、余坪敬老院、长寿敬老院、梅仙敬老院、虹桥敬老院,可满足当地特困人员外,还可满足当地及周边村级社会老人的入住需求。其他22家敬老院改扩建正在有序进行之中,计划每年新建1家、改扩建2-3家敬老院,逐步完善所有养老机构的服务设施。由政府出资的平江县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也正在向发改部门申请,民办的汉昌老年公寓二期项目纳入县民政局“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申报中。我们相信,今后还会有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共建平江养老产业。

(三)提升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注度。2018年,我局联合公安、司法、财政等多家单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明确要求,要建立留守老年人信息台帐,强化村(居)委员会对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基础保障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关爱服务,探索“农村老年协会+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模式。2019年,为健全村级老年协会组织机构,突出基层组织作用,引导全县各村(居)成立村级老年人权益保护协会,并督促其不断健全组织机构,拓展组织服务功能,以村级老年活动中心为平台,广泛组织开展老年文体活动,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生活帮助、精神慰籍等服务,帮助老年人清除沮丧感、孤独感,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另外,广泛推广邻里互助居家养老,推行低龄老人、留守妇女为高龄老人提供家庭互助式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村民以自家居住地为中心开展邻里互助,为邻近留守老人等提供助餐助洁、代买代缴、助行助急等服务。引导发动近50余家爱心组织和志愿者组织,每月定期到养老机构开展爱心捐赠、文艺演出、志愿帮扶等活动。

感谢您对我县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民政局

2020年8月28日

 

承办负责人:刘细忠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晏  蕾  0730-6282639

 

 

平江县民政办公室                    2020年8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