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5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办 2021-04-21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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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字〔2020〕7号A类   同意公开

 

关于对平江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52号提案的答复

 

陈桂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县养老院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养老服务事业总体情况

我县目前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全县现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17.3万,占总人口的15.7%。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将养老服务业作为民生实事工程予以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建立家庭与社会、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相结合的养老服务发展模式,逐步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结合,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目前,全县共有各类型养老服务机构424个,养老床位6593张,每千名老年人床位数达到38.1张。2018年,我县被民政厅评为“全省第一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单位”,2019年被省人民政府评为“真抓实干创新单位”。2020年8月,全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管理暨养老机构“安联网”建设培训班在我县举办。

二、关于所提问题和建议的答复

针对提案中提到的加大政府政财投入、出台相关鼓励政策、加强对养老院的管理等等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已采取针对性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一)加大政府对养老机构财政投入,满足社会发展需要。三年来,县委、县政府将养老服务业作为民生实事工程予以高度重视,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每年新建一所符合国家标准的中心(区域性)敬老院,每所养老机构的床位数都在100张以上,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是80%;每年改扩建2-3所敬老院,不但可以满足目前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的需求,还可以满足社会老人们的入住需求。

(二)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鼓励发展民营养老机构。近年来,我县先后出台《平江县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实施细则》、《关于加快发展我县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拟定出台《平江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康养平江养老产业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省市出台关于民营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每年按照50元/月/床位,给予一次民营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用于帮助民营养老机构运营。这些政策文件的出台,既为全县养老服务明确了发展方向,也充分调动了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疫情期间,民政局下发2-5万元不等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经费,用于机构开支,并下拨一定物资。目前我县除正在运营的社会福利中心、华厦颐昌老年公寓、长寿怡乐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外,民办养老机构汉昌老年公寓一期工程已完工、二期工程即将开工建设。我们相信,之后会有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共建平江养老产业。

(三)加强养老机构管理,培育养老服务人才。从2018年起,我县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全面实施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使全县养老服务队伍专业水平不断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养老机构各类重大风险隐患得到全面清除,实现100%养老机构符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另外,我局协调县社会福利中心设立养老人才培训基地,每年开设养老护理员培训班,邀请专家定期对各养老机构的院长和护理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定期组织线上线下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服务水平。与此同时,我局正在拟定“康养平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着力建立以大力发展康养平江战略新兴产业为引擎、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相结合养老为主线、“互联网+”养老为补充的康养平江新型养老服务体系。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老人入住率。发动养老机构利用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大力宣传养老事业发展趋势、入住养老机构好处、机构老年人活动、老年人养护方法等,以提高老人入住率。7月份县社会福利中心在平江县各街道(乡镇)范围内,联合社区(村)党支部举办“感党恩、谢党情、关爱老人、服务社会”清凉之夏系列活动,主要为社区失能半能老人提供上门义诊、免费体验专业照护,为家庭照护者(家人或保姆)提供照护专业培训等,大大增强了老人及家属入住养老机构的积极性。

感谢您对我县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民政局

2020年8月28日

 

 

承办负责人:刘细忠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晏  蕾  0730-6282639

 

 

 

 

 

 

 

平江县民政办公室                    2020年8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