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届政协第五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办 2021-10-14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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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教字〔2021〕9号B类  同意公开

关于对平江县十届政协第五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答复

王正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校车安全投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您提出的“组织相关部门对现有国标校车按上户日期,机务实际状况进行全面排查评估,建立逐步退出市场机制,实行车辆更新奖补政策,鼓励更新,推动校车报废更新工作开展”的问题。

平江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校车管理工作,今年4月12日,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出台《平江县校车安全管理考评办法》(平政办函〔2021〕7号),文件中已明确,对“以旧换新”购买国标校车的每台补贴一万元。

二、您提出的“对现有营运的国标校车,根据实际经营状况,适度上调财政补贴标准,对偏远山区,接送人员偏少分散而必须接送的留守儿童,实行政策倾斜,提高标准,差异化座位补贴,从而提高经营者综合收入”的问题。

对比岳阳市其他县市区校车财政投入情况,我县校车补贴标准属中等偏高的。至于对部分偏远车主实行差异化座位补贴,目前校车办正在进行前期调研,待方案成熟后再报县政府批准。

三、您提出的“客观适度增加校车服务公司经费,细化

校车安全管理目标”的问题。

《平江县校车安全管理考评办法》(平政办函〔2021〕7号)对校车安全管理已提出明确目标,客观适度增加校车服务公司经费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采用“以奖代补”方式进行,今年即可施行。

感谢您对我县校车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教育局

2021年5月7日

承办负责人:邓精忠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王易平 13973039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