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青峰木业有限公司年生产1万吨木质纤维建设项目拟批复公示

来源:管理股 2018-01-02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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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县青峰木业有限公司年生产1万吨木质纤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63592  0730-6292516

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年生产1万吨木质纤维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平江县长寿镇东一村

建设单位:平江县青峰木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平江县青峰木业有限公司年生产1万吨木质纤维建设项目位于平江县长寿镇东一村,项目租赁平江县捷力木业有限公司闲置空地,主要建设内容为加工生产区、原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办公区、固废暂存场所和沉淀池等。项目占地面积6990平方米,总投资4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加强土石运输污染控制,避免工程施工期噪声、扬尘影响。

二、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合理布设雨水、污水管网。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经处理后用于周边农肥。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隔声、减震、绿化、合理布局等措施有效地降低噪声源强。通过加强管理、定期维护保养设备,避免机械故障产生噪声。

四、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五、加强生产车间的管理,项目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严格控制车间管理,加强区域绿化,确保外排废气达标排放。

六、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