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福寿山镇人民政府平江县福寿山镇日处理量300t污水处理厂项目拟批复公示

来源:县环保局 2018-06-11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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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县福寿山镇人民政府平江县福寿山镇日处理量300t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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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平江县福寿山镇日处理量300t污水处理厂

建设地点:福寿山镇大和村

建设单位:平江县福寿山镇人民政府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博咨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一期污水处理站占地面积1883.68m2,主要建设的处理构筑物有调节池、ACM生物反应器、斜管沉淀池、操作间、储泥池、配电间、加药间、值班室等。本项目敷设污水管网总长度为2872米,污水管径为DN400~DN500,管网起点为白水电厂宿舍南侧,后沿清水河旁主干道铺设,截流镇区主要排污口及沿线住户生活污水,途经边山,最后汇至污水处理厂。采用格栅+调节池+ACM反应器+人工湿地+紫外线消毒工艺,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后排入芦溪河。项目总投资9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占总投资的4.24%。二期建设和管网工程另行环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加强土石运输污染控制,避免工程施工期噪声、扬尘和水土流失影响。

二、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不得设置溢流口。污水经ACM生物反应器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再流入人工湿地,经人工湿地和紫外线消毒处理至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要求,再排入芦溪河。

三、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污水池、管道区等区域的防渗、防漏工作,强化管理,避免由于管道、池底破损等造成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

四、合理优化工程平面布局,加强厂区厂界绿化,采用加盖密闭及负压收集格栅间、调节池和污泥脱水机房产生的臭气,收集后的臭气经处理后外排,确保厂界恶臭气体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标准限值要求。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鼓风机、污水泵、污泥泵、脱水机等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六、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沉砂、栅渣等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和生活垃圾一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七、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