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福祥食品有限公司年生产1000t膨化食品建设项目拟批复公示

来源:县环保局 2018-09-30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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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县福祥食品有限公司年生产1000t膨化食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4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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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年生产1000t膨化食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龙门镇福和村

建设单位:平江县福祥食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2280m2,总建筑面积约102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栋1层生产车间分为膨化车间、调味品车间、包装车间、消毒车间、配料车间,办公楼、宿舍生活区、仓库、食用油围堰等公用及辅助工程,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系统等环保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合理布设雨水、污水管网。生产废水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流入潜流人工湿地净化达标后外排。生活污水通过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隔声、减震、绿化、合理布局等措施有效地降低噪声源强。夜间不进行生产,高噪声设备在中午禁止使用。通过加强管理、定期维护保养设备,避免机械故障产生噪声。

三、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按规定收集后综合利用或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四、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要求。油烟废气进入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