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7-9月份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来源:县环保局 2018-10-17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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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7-9月份我局对7个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告期为2018年10月12日~2018年10月1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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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岳阳市天岳幕阜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平江县南江镇至幕阜山公路工程项目.doc

平环批字[2018]20250号

2018/7/2

2

平江县清怡农场有限公司年出栏20000头牲猪项目.doc

平环批字[2018]10279号

2018/7/10

3

平江县福寿山镇液化气站平江县福寿山镇液化气站.doc

平环批字[2018]20283号

2018/7/23

4

平江县佳友包装有限公司年新增2万箱(500t)食品包装袋二期扩建项目.doc

平环批字[2018]20294号

2018/7/24

5

平江县恒鑫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五万吨沥青混凝土建设项目.doc

平环批字[2018]20306号

2018/7/26

6

平江县浯口镇逸峰环保砖厂年产3万立方米多排孔对齐式陶粒混凝土保温砌块.doc

平环批字[2018]20313号

2018/9/3

7

岳阳市昊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农产品5000吨建设项目.doc

平环批字[2018]20327号

2018/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