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11

平江县委党校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县委党校 2018-02-02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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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党校是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和三个文明建设,培训党员干部学习,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干部、职工、学员搞好后勤服务。

2、机构设置:现有在职26人,离退休12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党校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党校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以及对市县转移支付的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82.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9.96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32.5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87.87万元,主要是2017年食堂及学员楼建设完工。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82.46万元,其中,干部教育234.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87万元,住房公积金12.8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87.87万元,主要是2017年食堂及学员楼建设完工。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9.9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33.4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6.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图书购置、科研调研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图书购置、科研调研经费方面;非税收入征收成本支出6.5万元,主要用于非税收入征收成本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部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76万元,比2017年预算持平。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持平,主要是厉行节约,但是物价上涨,通货膨胀,2018年预算实际比2017年有所下降。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党校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县委党校).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