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平江县委员会老干部局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县老干局 2018-08-21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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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老干部的方针、政策、法规、做好全县离休干部和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对他们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落实情况进行宏观指导和检查督促。

2. 深入调查研究、针对全县老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县委、县政府当好参谋。

3、组织和开展“养老、敬老、爱老”活动,依法维护老干部的合法权益,组织和指导全县老干部开展活动发挥作用,并适时总结交流经验。

4、会同有关部门完善老干部离休费、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确保生活待遇落实。

5、加强老干党支部建设,办好老干部大学,做好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6、承担县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负责处理老干部的来信来访,做好来平参观、探亲访友的老干部及其家属、子女的接待服务工作。

8、管理好本单位的国有资产,改善办公和老干部学习、活动条件,充分发挥活动场地和设施的作用,不断发展老干部事业。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国共产党平江县委员会老干部局部门决算都放在局机关本级决算。二级机构老干部休养所和9个挂靠涉老组织关工委、老年大学、老年书画协会、老年体协、老干部艺术团、老年保健协会、关心下一代基金会、老干部讲师团、老年科协等经费一并放在老干局本级,都不是单独的一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375.87万元,比上年减少21.49%。总支出375.87万元,比上年减少21.49%。主要是2016年财政预算关心下一代基金会启动基金100万。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375.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7.93万元,比上年减少22.4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4万元,比上年增加72.61%。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375.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5.55万元,比上年减少28.78%。教育支出6万元,上年无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2万元,比上年增加1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7万元,上年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4.21万元,上年无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10.94万元,比上年增加137.83%。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375.87万元,比上年减少21.4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7.93万元,比上年减少22.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4万元,比上年增加72.61%。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375.87万元,比上年减少21.4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7.93万元,比上年减少22.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4万元,比上年增加72.61%。

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5.55万元,比上年减少28.78%。教育支出6万元,上年无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2万元,比上年增加1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7万元,上年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4.21万元,上年无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10.94万元,比上年增加137.83%。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7.93万元,比上年减少22.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67.93万元,比上年减少22.4%。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7.93万元,比上年减少22.4%。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358.43万元,比上年减少17.06%。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9.5万元,比上年减少77.38%。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67.93万元,比上年减少22.4%。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5.55万元,比上年减少28.78%。教育支出6万元,上年无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2万元,比上年增加1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7万元,上年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4.21万元,上年无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3万元,上年无其他支出。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358.43万元,比上年减少17.0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7.33万元,比上年增加29.29%。商品和服务支出213.81万元,比上年减少34.4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28万元,比上年增加134.04%。项目支出9.5万元,比上年减少77.38%。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5万元,比上年减少77.38%。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万元,决算数为9.6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1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9.67万元,公务接待58批次262人次。其中10万元为代表县委、政府对老首长及其亲属进行接待,1万元为机关接待费。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0.62万元,老干部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7.94万元,比上年增加72.61%,本年支出7.94万元,比上年增加72.61%,基本支出7.94万元,比上年增加72.61%,

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我局没有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财政资金全部作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一)、2017年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估业务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1、搞好了老干部的“两项待遇”落实。出台了平办[2017]2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和平组发[2017]21号《关于贯彻落实湘办[2017]32号文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对老干部工作和老干部党建工作进行了具体的指导和规范。年终慰问北京老首长及子女98人,平江老干部151人,住院看望老干部43人,逝世吊唁老干部18人。

2、开展离退休支部创建示范性支部活动,为党旗添彩。现已有10个离退休支部成功授牌。

3、我局举办了全县老干部工作、关心下一代工作“双先”表彰会,新春老干部经济形势通报会,湘鄂赣毗邻县市书画作品联展活动,老干部党建工作培训班,老首长子女清明扫墓等会议活动,组织北京春节慰问老首长及家属、慰问本县离休干部和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等。

4、县关心下一代基金会召开第二次理事会暨特困留守儿童资助仪式,资助310名学生,发放资助金36.36万元。

5、老年活动中心基础建设已基本完成。老年活动中心占地面积725.06㎡,共六层,总建筑面积4947.59㎡,其中负一楼多功能报告厅330㎡,一楼歌舞排练厅107㎡,二楼中型会议室108㎡,三楼小型会议室70㎡,多媒体教室54㎡,五楼大型多媒体教室144㎡。

5、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和全局干职监督,资金使用做到分配合理、管理到位、依据合法,花好该花的钱,办好该办的事。内部管理形成了良好的运行机制,营造了民主管理、科学管理、规范管理的良好环境。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物的管理机制。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有效控制和节约,合理安排部门整体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厉行节约禁止铺张浪费的要求,无“三公经费”超标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建议

1、存在的不足

尽管我局的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认真研究解决。

一是对我县各单位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和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还不够具体,部分单位老干部的有关待遇落实没有按照政策完全兑现,对老干部工作转型发展的调查研究还不够深入;比如说少数离退休干部及无固定收入遗孀生活比较困难,需要帮扶;离退休干部组织开展活动途径和公用经费渠道标准还不够明确;离退休同志年节慰问标准不够具体,退休干部的门诊费偏低等等;这些都是老同志当前比较关心的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二是在部门整体支出的资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预见性,在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上还需进一步加强,使之更加贴合老干部工作的实际;比如说在预算执行中,有时难免会出现一些意料不到的状况,北京老首长祝寿、逝世吊唁,涉老组织开展大型活动等。

2、建议

一是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建议财政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开展相关的业务工作培训,组织开展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经验交流,多注重对县直单位的指导,切实推进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二是在部门整体支出中,对于偶然出现的突发状况,可以调整工作顺序,优先安排部分急需资金,或者在某些紧急活动的开支上,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预算控制数内进行项目间适当的调剂使用。

三是在统筹安排2018年预算时,应尽量充分考虑老干部门的特殊性,根据各项目各涉老组织支出情况,合理安排好部门资金计划和用途,我们也会尽可能按照财政批复的部门预算操作。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老干部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213.81万元。比2016年减少112.48万元。

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37.47万元,其中:货物0.95万元;服务36.52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37.47万元,其中:货物0.95万元;服务36.52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十: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我局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11万元,包含老首长及其亲属接待费10万元。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附件:2017年度中国共产党平江县委员会老干部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