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森林公安局2015年决算报表编报说明

来源:林业局 2016-06-17 00:00
| | | |

平江县森林公安局

2015年财务决算编制说明书

平江县森林公安局是公安机关派驻林区带武装性质的治安力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行使林业、治安行政处罚权及涉林刑事案侦办,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职能;维护林区社会治安,保护森林资源及野生动植物安全的职责。在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是一个单独预算全额拨款的正科级行政单位,核定行政编制40人,事业编制10人(防火办),实际在职47人,其中:正科级行政人员21人,副科级行政人员3人,其他行政人员23人。退休人员9人,设有政工秘书股、预审法制股、森林消防股、装备财务股、刑侦治安队、下设浯口、加义、长寿、南江四个森林公安派出所及余坪警务室,由于执行的警务工作量大,警力不够,只能向社会招聘补充警源,2014年起聘请协警12名。一般执法执勤车辆7台。

2015年度我局共缴非税收入7.5万元,其他罚没收入279.88万元,铺面出租收入1万元,合计288.38万元,比2014年增加178.73万元。

平江县森林公安局2014年财政补助收入408.82万元,2015年财政补助收入741.84万元(比2014年增加333.02万元),其中年初预算361.21万元(工资性支出194.6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6.88万元,财政代扣代缴8.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72万元,协警劳务工资36万元)本年预算追加32.23万元,项目收入348.4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4.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84.12万元)。

     平江县森林公安局2015年事业支出741.84万元(比2014年增加333.0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2.52万元(比2014年增加59.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5.14万元(比2014年增加227.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36万元(比2014年增加13.2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3.83万元(比2014年增加32.55万元)。

2015年我局资产总额143.19万元,其中已缴非税收入管理局涉林刑事案件保证金33.89万元,固定资产87.25万元(含林业局今年划拨执法执勤车购置款32.70万元,办公场所及办公用房产权归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只有使用权),比2014年增加80.82万元;负债总额55.94万元(其中涉林刑事案件保证金33.89万元,应付未付的办案经费22.05万元);净资产87.25万元。                  

2015年的三公经费比2014年的三公经费增加18.86万元,因为2015年我局为配合省、市、县开展多项专项行动,如:利剑行动、林地清理行动、火力发电值班等,任务的执行使得车辆运行和费用的增加。

平江县森林公安局认真执行财经纪律,严把财务审核关,使资金合理使用。

平江建设生态强县,森林公安任务重。森林公安所承办的案件都发生在山区,调查取证难,执法办案条件差,大部分案件都要进行司法鉴定,办案成本高,民警长年超负荷工作,但待遇低,为提高森林公安工作效率,在项目扶持中对森林公安进行倾斜。

                                       平江县森林公安局

 

相关附件

附件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1表

附件二:收入决算总表-财决03表

附件三: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

附件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表

附件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1表

附件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9表

附件七:平江县森林公安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