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连云国有林场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来源:林业局 2017-05-05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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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连云国有林场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基本概况

(一) 主要职责

平江县连云国有林场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平江县林业局管理,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保护自然资源的宣传教育工作。2、发展资源。积极开展育苗、造林、林相改造、抚育、四旁绿化、义务植树和科技推广等工作,提高资源质量,发挥生态功能。3、保护资源。制定具体管理制度,保护和管理本场范围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组织调查本场范围内的森林资源的分布、数量、掌握其消长变化情况,认真落实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消防工作,维护生态安全。4、利用资源。在本场范围内进行植被、土壤、气象、生态等科学考察和研究,探索自然演变规律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途径,充分发挥森林资源优势,积极推进森林公园、林下经济建设,提供生态服务,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生态文化需要。5、加强社会协作,为科学实验、教学实习提供服务。

(二) 机构设置

平江县连云国有林场设五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2、计财股3、综合管理股4、生产技术股5、生态安全股。下设四个工区,一个养路公班、森林扑火队。核定事业编制24人,现有人数24人,其中在职24人。

二、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总收入316.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6.62万元。收入比去年减少3.22万元,主要是今年编制人员调出3人。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总支出31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6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77.8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4.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7万元);项目支出106.94万元,支出比去年减少3.22万元,主要是今年编制人员调出3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6.62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09.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4.93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70.71万元,津贴补贴12.79万元,奖金5.89万元,绩效工资40.59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45万元,基本医疗保险4.95万元,生育保险0.21万元,工伤保险1.17万元,失业保险0.8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7万元);公用经费24.75万元,(包括用于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0.5万元,手续费0.1万元,电费2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71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工会经费1.42万元,福利费4.24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运行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8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06.94万元。其中:国有林场政府购买服务补助93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服务人员工资、津贴支出。国有林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13.9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服务人员人员经费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2017年公用经费预算数为24.75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98万元,下降0.07%。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持平。

平江县连云国有林场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