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梅仙镇平江九中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来源:工程科 2024-02-27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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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平江县梅仙镇平江九中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平发改审【2022】141号 ,项目业主为平江县梅仙镇人民政府,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一栋建筑面积为 2111.81 平方米的综合楼及部分总图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约为84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县财政统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平江县梅仙镇平江九中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1.2.2  建设地点:平江县梅仙镇平江九中校园内;

1.2.3  项目基本情况:新建一栋建筑面积为 2111.81 平方米的综合楼及部分总图附属工程等,本次招标计划投资约为711.76万元

1.3 工期要求:245天(其中设计工期40天,施工工期205天)

1.4 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等,并确保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预算编制、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3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4日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09时30分。请投标人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6284469。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依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推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监督(2023)150号)第二条《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办法》(湘建监督(2018)236 号)、《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21)26 号)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暂停使用,待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和国家相关规定修订后另行发布,本项目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中的投标人的设计招投标信用评价、施工招投标信用评价投标单位的得分均按满分 100 分计取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0-2966691。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江县梅仙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江县梅仙镇;

联 系 人:姚先生;

电    话:1397400915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江县城关镇育才路党校正对面电梯房5楼;

联 系 人:项目负责人:易桂花;

电    话:18274023395;

邮    箱:39331653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