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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建函[2017]45号关于平江县景润·天岳住宅小区一期、二期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来源:平江县住建局 日期:2018-01-02 16:4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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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建函[2017]45号

 

关于平江县景润·天岳住宅小区一期、二期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江县中景润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查批准平江县景润天岳住宅小区一期、二期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均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二、同意工程建设规模:

一、二期总建筑面积为32091.9㎡,由4栋高层住宅、6栋多层住宅和2栋商住楼组成。

三、为做好下阶段设计,请按以下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

1、进一步核实相关经济技术指标,以满足规划条件要求。

2、项目场地竖向高差较大,应根据地形特点做好场地竖向、道路及交通组织设计,应考虑好西北侧挡土防护及排水设计。

3、应做好项目绿化、亮化专项设计,并与项目同步实施,建议绿化景观与周边环境、地形有机结合。

4、建议按照绿色建筑理念进行设计,尽量使用绿色建材;按照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优化建筑节能设计。

四、请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按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