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新村路、校园路、书院路等道路油化改造(第四标段)施工许可证审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以下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业主单位 |
项目名称 |
面积M2 |
中标单位 |
中标价 (万元) |
施工许可证号 |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平江县新村路、校园路、书院路等道路油化改造(第四标段) |
850M |
中湘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385.66 |
补430626201712290219 |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