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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城区防洪垸堤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6-09-18 00:0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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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平江县城区防洪垸堤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经平江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平江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ublic-Private-Partnership项目管理模式(以下简称PPP模式),引进有经验、有实力、有资源、有融资能力的社会资本方投资者进行项目投资开发、建设、运营。采购人为平江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采购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特邀请各潜在投资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1.1项目建设地点:平江县城区内的杨安桥、老城区、天岳开发区、甲山河、寺前。

1.2项目内容:

本项目建设范围涉及杨安桥、老城区、天岳开发区、甲山河、寺前5个防洪保护圈。防洪保护圈防洪堤总长19.181公里,均为新建堤防。其中①杨安桥防洪保护圈上起盐库,沿汨罗江右岸而下至杨安桥河河口,溯杨安桥河左岸而上至怡泰堂,堤长2429m;②老城区防洪保护圈东面自杨安桥起,沿杨安桥河右岸而下至河口,堤长1178m,南面上起石碧潭大桥,沿汨罗江右岸而下至严家滩,堤长2785m;③开发区防洪保护圈东起三阳水轮泵站,沿汨罗江左岸至鲁肃山河口,经刘家滩大桥、石碧潭大桥、平江大桥,然后沿鲁肃山河中支—甲山河的右岸而上,南抵牛车湾,堤长5842m;④甲山河防洪保护圈东堤自甲山河的西家冲,顺甲山河而下,与平伍公路相接,西堤从平伍公路与鲁肃山河左支交汇处的右岸逆河而上至麦园山头,堤长3050m;⑤寺前防洪保护圈自甲山河的赵公井,顺甲山河的左岸而下,与平伍公路相接,从平伍公路与鲁肃山河右岸交汇处沿汨罗江左岸至罗家,堤长3897m。

1.3建设规模:

工程项目占地面积为1159.37亩〔其中堤防工程占地面积805.5亩,新建道路占地面积353.87亩〕,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土堤及护坡16257m,防洪墙2924m,堤基防渗处理1617m,涵闸5处。新建沿江道路235911m2。

1.4项目工期:项目建设工期为30个月。

1.5投资估算:本项目估算总投资54637万元。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平财采计[2016]0332号

3、采购代理机构编号:GDPJCGZB2016-021

4、采购范围

4.1本次采购范围为平江县城区防洪垸堤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设计和建设投资人采购。成交后,由投资者负责整体建设,投资者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用地的全部征收拆迁费用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及项目的建设费用、税费、贷款利息等;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并在期满后,由“政府付费”回收投资成本,再由平江县人民政府及其指定的接收机构接收。

5、合作期限:政府购买服务费支付期限不超过30年。

6、回报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依靠“政府付费”回收投资成本。

7、中标人负责融资不少于6亿元,并负责还本付息。

以上所述事项最终以项目采购文件为准。

三、项目授权主体、项目实施机构和项目名称

1.项目授权主体:平江县人民政府

2.项目实施机构:平江县人民政府及其委托的平江县城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3.项目名称:平江县城区防洪垸堤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

四、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备且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且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须在环保、司法及安全生产等方面均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信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法

1.本次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投资者,资格预审先采用合格制确定初步入围单位,当初步入围单位大于3家时,邀请全部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2.经审查,初步入围单位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六、申请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及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请申请人于2016年09月18日至2016年09月23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下同)前到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2.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1日15时00分,地点为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平江县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江县人民政府         

地   址:平江县城关镇

联 系 人:杨玉

电   话:15080979057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金鹗中路中环大楼六楼

联  系 人:李烽

电    话:15173067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