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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

来源:县财政局 日期:2018-01-05 15:45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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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法》规定,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经各单位申报,县政府批准,我县纳入预算公开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555万元,比上年减少179万元,下降4.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16.6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00万元,较上年减少101万元,下降4.58%;公务接待费1450万元,较上年减少77万元,下降5%。

按照上级和县委市政府的要求,各单位贯彻厉行节约原则,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2017年公车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后,我县党政机关已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故全县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平江县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xls

平江县财政局

2018年01月0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