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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建函[2017]30号关于平江县易地扶贫搬迁洪家塅集中安置区道路配套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来源:编辑 日期:2017-11-03 10:09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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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建函[2017]30号

 

关于平江县易地扶贫搬迁洪家塅集中安置区道路配套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江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查批准平江县易地扶贫搬迁洪家塅集中安置区道路配套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均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 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二、同意工程建设规模:

    道路总用地面积65353.41㎡;道路路幅:3-14-3(20m)。其中:洪家塅路(含K0+713甲山河桥、K0+145.55清水河桥)道路全长784.74m,K0+713甲山河桥桥梁全长36m,K0+145.55清水河桥桥梁全长36m;长甲路道路全长365.21m;金菊南路(含K1+024甲山河桥)道路全长976.112m,K1+024甲山河桥桥梁全长36m;金菊南路(平源段)道路全长809.3m。

    三、为做好下阶段设计,请按以下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

    1、项目应符合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要求,完善总平面及竖向设计。

    2、应进行好防洪影响评估,明确设计洪水位高程和标准。

    3、优化交通组织设计,金菊南路应结合甲山河风光带二期等该片区已建和待建项目进行设计,并应做好与平伍公路及百花台路交叉口的处理,以满足人行及景观要求。

    4、排水设计应与已有排水规划进行好对接,考虑好临时排水、灌溉及排涝体系的相关要求。

四、请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按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