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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问题导向 管严用好扶贫资金

来源:县财政局 日期:2017-12-04 14:29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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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扶贫资金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物质保障,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为了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监督,确保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调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内生动力,今年,我县财政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监管,切实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一、宣传与培训并重,解决“扶贫政策不透明”

在扶贫政策宣传上,突出全方位、广覆盖。以“一封信、二手册、两张卡”为重点,动员各级干部学习宣传并发放《致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平江县脱贫攻坚工作手册》《平江县脱贫攻坚到户政策口袋书》,启动惠农补贴“两卡两折”发放改革,促使补贴发放更加清楚明白。同时,将支农政策的项目名称、实施范围、补助标准、纪律要求、监督举报电话等公之于众,通过县政府网站、电视台和政务村务公开栏等平台,及时发布财政政策和资金信息,提高了群众知晓率。

在扶贫政策培训上,注重针对性、实效性。把扶贫政策作为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的重要内容,采取“送训下乡”方式,今年共办班12期,培训村账乡代理中心会计、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级报账员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1000多人次。为了确保培训实效,着力抓好宣传发动、师资遴选、教材编写等环节,广泛应用案例讲解、课件演示、分组讨论等直观生动的教学方法,学员普遍反映“坐得住、听得懂、有效果”,培训工作经验在全省进行推介。

二、分工与协作互补,解决“工作力量不集中”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了农业、林业、水利、交通、国土等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中央20项、省级19项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针对全县分属不同部门使用安排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进行全面梳理,划清责任,建立既分工又协作的工作机制。一是列出责任清单。统筹整合资金坚持“政府主导、部门主抓、乡(镇)村主责、群众主体”的项目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乡镇在不同环节上的管理职责和权限。如: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申报、业务指导、项目实施监管和绩效考评,财政部门负责数据审核汇总、抽查核实、发放管理等工作。责任追究实行“对号入座”,资金公示实行“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建立由纪委监察、各主管部门、财政、审计、减负等组成的督查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平时互通情况,协调解决扶贫资金落实中的问题。三是畅通信息渠道。各类扶贫资金指标、拨款文件、监管要求等信息一律由财政局统筹整合办公室收集汇总,再分类下达到各责任部门及乡镇财政所,实行台账管理。此举有效衔接了资金信息链条,形成了县、乡及各部门财政互动的扶贫资金监管机制。

三、环节与流程齐抓,解决“操作程序不规范”

扶贫资金管理方面,重点把好“四关”:一是基础信息审核关,严格加强统筹整合资金拨付资料审核,统一资金拨付审批程序,所有统筹整合资金拨付,必须是全县脱贫攻坚项目库中的项目,并按年度脱贫项目清单和县政府审定的资金分配使用方案拨付资金。二是补贴公示备案关。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资金管理办法及扶贫政策等资料均在政府门户网站长期公示公开,贫困村要将实施项目的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预期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监督电话等在村级公示栏中进行公示。三是实地抽查核实关。对数据变动频繁、补贴金额大、群众反映多的扶贫项目,进行全面核实。四是长期跟踪督查关。对扶贫项目资金全程监管,强化督查,定期、不定期开展扶贫资金使用专项检查和抽查,切实加强扶贫资金日常监督,营造良好的声势氛围。

扶贫项目运行方面,严格落实“四制”:一是实行项目库制度。以全县191个(合并后136个)贫困村、15.473万贫困人口的脱贫为重点,根据“两不愁、三保障”和“五个一批”要求,做到目标明确、钱随事走、集中资金、精准发力。二是建立资金公开分配机制。出台了《平江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根据县年度脱贫攻坚计划,对部门、乡镇、村申报实施项目,按轻重缓急原则,在预算年度统筹整合资金规模内优选项目,编制统筹整合资金年度使用计划,从源头上杜绝了资金分配的随意性。三是完善乡镇财政监管机制。着力发挥乡镇财政熟悉情况、就近就地监管的优势,对乡镇负责实施的扶贫项目,由财政所全程参与项目申报、工程建设、资金拨付、竣工验收等过程,履行直接监管责任;对上级直接安排在乡镇的扶贫项目,财政所负责协助监管。四是引入民主监督机制。指导村级成立由群众代表组成的项目理事会,对扶贫项目规划、工程用地协调、预决算、工程进度质量、竣工验收等进行协助监管,效果十分明显。

四、追责与保障同步,解决“资金运行不安全”

借助全省扶贫资金专项整治为契机,建立了县、乡、村分级负责的财政资金监管责任体系,以脱贫攻坚政策落实为重点,根据《脱贫攻坚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严明扶贫工作纪律的通知》等规定要求,协同纪委监察局扎实开展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今年问责干部45名,查处扶贫领域案件10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7人,追缴违纪资金126.4万元,清退资金31.89万元。

同时,为了避免乡镇由于运转困难而截留侵占财政扶贫资金,我县建立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将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提高到村均14万元。公开招录30多名青年干部安排到涉农补贴发放、资金监管、村账乡代理等岗位,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推进乡村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建立了纵向连接省、市、县、乡四级财政,横向联通110多家县直预算单位的信息网络及“互联网+监督”大平台,7月1日起启动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为资金信息传递、网上支付审核等提供了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