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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二中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编稿时间: 2016-09-09 来源: 未知来源 作者:未知 浏览量:

为进一步严格公务用车纪律,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此制度。

一、公务用车使用范围

(一)公务用车使用仅限于以下公务活动:

1.处置突发事件或执行相关公务;

2.紧急文件资料或重要物资等运送;

3.参加各类会议和学术交流;

4.接待市、县和外省市人员考察调研用车;

5.学校集体活动;

6.接送学生校外活动用车;

7.因特殊情况确需使用公车的,应由学校主要领导同意。

二、公务用车使用程序

1.公务用车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调配和安排使用。需用车的处室级部需先请示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与华腾公司联系派车。

2.使用公务用车必须提前一天告知办公室,说明用车日期、目的地、使用人和用车事由。

3.公务用车活动结束时乘车人要在派车单上注明乘车人数、公里数并签名。华腾公司结账时再由处室级部负责人注明、分管领导签字,再按正常报账程序结算。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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