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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二中教职工工作纪律暂行规定

编稿时间: 2016-09-01 来源: 未知来源 作者:未知 浏览量:

20133月试行)

 

为增强教职工工作纪律观念,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平江二中教职工工作纪律暂行规定》:

第一条  教师的根本任务是教书育人。要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意识,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努力学习政治思想理论,坚持认真、刻苦地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

第二条  有高尚的师德。自觉做学生的楷模,以丰富的学术素养和高尚的人格魅力影响、感染学生。要尊重学生,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对学生多表扬鼓励,不讽刺挖苦学生;要维护自己的人格,不接受学生家长宴请,不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不请家长办违背原则的私事。要尊重学生家长,不得讽刺挖苦学生家长。

第三条   讲究仪表仪容。着装朴素、自然、大方,仪表端庄,不得佩戴易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首饰。言行举止要规范、文明、得体。教职工不在校园内公共场所吸烟,面对学生时不得吸烟。发现外来人员在校园内吸烟要进行劝导。

第四条  规范教学行为。要站立讲课,精神饱满,教态自然、亲切、和蔼;要规范使用普通话,语言准确简练;上课时不带手机进教室且不随便出入教室,不做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情。  

第五条   严格遵守出勤要求,按时上下班。在上课铃响前到达教室候课,不迟到、不拖堂、不提前下课,不得随意串课、代课,更不许缺课。教职工有事必须请假,请假时必须到教务处履行相关手续。

第六条  遵守坐班办公要求。不串岗聊天、办私事。不上网购物、玩游戏、炒股、看娱乐视频。周一至周五不参加娱乐活动。

第七条  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从事有偿家教,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酒后进教室,严禁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场所单独接触异性学生,严禁私自面向学生统一征订或推荐教辅资料,严禁向学生传播不良信息和文化,严禁向学生乱摊派、乱收费。

第八条  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组织考试时不得教唆学生作弊、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得试题、偷改学生成绩等;参加各级各类评选活动时,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第九条   履行对学生的监护责任。在校内,每一名教师都有保护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犯的责任,都有给学生提供平安、健康成长环境的责任;对所教班级和课堂所发生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在课后向班主任反映。在校外,当学生面临困难、危险时,教师应挺身而出,为学生提供及时而必要的帮助。

第十条  必须按时参加教研组、备课组会议以及与学校管理相关的各级各类会议和培训活动。对临时指派的任务乐于接受并认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