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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践行能动司法,提升群众幸福感

来源:县人民法院 2024-03-14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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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在执行一起盗窃罪退赔案件时,驱车四十余公里,为一名73岁的中风老人办理退赔领款手续,顺利将案件赃款退回被害人手中。

  据悉,2021年8月,易某找到陈某某家中,谎称要借地方休息,趁陈某某不注意,盗得现金300元、银行卡两张。易某还有多起其他盗窃行为,被抓获后经平江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责令易某退赔陈某某人民币三百元。

  该案移送执行后,罚金和退赔款均已划至法院账户,但退赔给受害人却陷入难题。原来陈某某系73岁的老人,无联系方式、无子女。执行干警经多方打听,才知道他是五保户,现居住在平江县某村的敬老院,而且老人因为中风,如今行动困难,需要拄拐才能出行,根本无法来法院办理领款手续。

  “我们上门!”执行干警在查清情况后,当即决定上门为老人办理领款手续。“我之前这三百块钱被偷了,还去跟村委会、派出所反应了,没想到居然还能要回来,太谢谢你们了。”陈某某跟执行干警如是说。至此,该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小案件,大民生,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执行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刘凌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