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江县委关于重启华电平江
火电项目前期工作的决定
——2014年12月12日中共平江县委常委会议通过
12月12日下午,县委书记汪涛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华电平江火电项目的前期工作。
会议认为,9月18日至21日,我县发生了少部分群众上街非法集会游行反对火电项目落户平江的事件,鉴于当时的事态和形势,为确保社会稳定、避免社会动荡和社会撕裂,县委、县政府作出了“在全县干部群众没有形成共识的前提下,停止推进该项目前期工作”的决定。造成这一事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责任还是县委县政府没有把工作做细做实,决策程序不够严密,信息不够公开,宣传不够到位,导致部分群众对火电项目产生了偏见。
会议认为,“火电事件”之后,县五大家班子和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一道进行了认真反思,很多人开始重新审视火电项目。通过科学宣传、实地考察、理性探讨,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已经了解了火电、接受了火电,许多干部群众、寓外乡友、社会组织自发通过各种形式呼吁、请求政府重启火电项目,从公众意见咨询、社会稳定风险问卷调查、听证会等3个方面的情况看,全县绝大多数干部群众已形成了火电项目是有利于加快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好项目、是促进经济发展与保护青山绿水二者可以兼得的好项目的共识。华电平江火电项目是我县科学发展征程上十分宝贵的重大机遇,为顺应群众呼声,抢抓发展机遇,12月11日,县人民政府召开第19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华电平江火电项目前期工作相关情况,作出了重启华电平江火电项目前期工作的决定。12月12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所作的决定,县政协常委会议作出了支持县委县政府重启华电平江火电项目的决议。
会议决定,重启华电平江火电项目前期工作,成立华电平江电厂项目前期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汲取平江“火电事件”的深刻教训,以重启华电平江火电项目前期工作为契机,在全力推进火电项目前期工作的同时,扎实做好当前的其他各项工作。
会议号召,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倍加珍惜当前对火电项目形成新共识后团结务实、和谐奋进的大好局面,积极支持县委县政府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共同让这个项目早日落户平江、造福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