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征集平江火电项目社会监督员的公告》第四条精神规定:“项目厂址所在地的村民代表社会监督员,待厂址确定后,通过厂址所在地的乡镇人大主席团推荐产生,名单向社会公示”。2015年5月20日,经余坪镇人大主席团推荐,彭平福同志为项目厂址所在地村民社会监督员。
如对拟聘任人员彭平福有不符合《关于征集平江火电项目社会监督员的公告》要求的,请在7日之内(2015年5月26日—6月3日),向平江县当代火电知识咨询暨征求公众意见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地址:开发区城关国土所办公楼一楼,电话:0730-6886686。
平江县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