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电平江电厂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委托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承担,现按有关要求向公众公告如下项目信息。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湖南华电平江电厂新建工程位于平江县余坪乡范固村东,厂址东南距平江县十字街12.8km,距县城2020年规划边界约11.4km,北面距离余坪乡4km。备用松树源—陈家冲灰场位于厂址西面约1.2km处山谷内。
本工程建设2×1000MW单轴一次中间再热凝汽式超超临界汽轮机,配2台超超临界燃煤直流炉。工程拟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脱硫效率98.56%)、低低温电除尘器(除尘效率99.94%)、湿式电除尘器(除尘效率75%)、低氮燃烧技术及SCR烟气脱硝(脱硝效率85%),两炉合用一座240m高烟囱。
本工程设计煤种为华电煤业小纪汗矿、隆德矿煤,校核煤种为陕北矿区柠条塔煤矿、陕煤集团蒲白矿区白水矿燃煤,工程耗煤量为381.6万t/a,收到基硫分设计煤种(校核煤种)分别为0.81%(1.0%),灰分分别为20.34%(26.28%),干燥无灰基挥发分分别为34.7%(30.77%),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为20470(19800)kJ/kg。燃煤采用铁路运输进厂,铁路专用线在岳吉线上的余坪车站引出至电厂站止,其中专用线正线全长3.993km,预留5.641km疏解线。设两座直径120m可储存15天以上耗煤量的全封闭圆形煤场。
本工程脱硫设计煤种(校核煤种)所需石灰石量分别为9.98(12.77)万t/a,所需石灰石由平江县附近石灰石矿供应,使用汽车运送到电厂。两台炉设置一套吸收剂制备系统,外购石灰石经湿磨制成浆液作为脱硫吸收剂。脱硝设计煤种(校核煤种)所需尿素约4810.6(4769.4)t/a,由湖南省常德市斯达尔生化有限公司供应。
本工程采用二次循环冷却系统,两台机组共用一座循环水泵房。凝汽器冷却水由循环水系统的循环水泵提供冷却水源,辅机冷却水接自循环水进水母管以及水工专业综合水泵房来的工业水。本工程用水取自汨罗江,冷季(夏季)耗水量为2571(3029)m3/h,年总取水量1648万m3,工程水循环率98.6%,重复利用率为98.4%。电厂取水口位于汨罗江黄棠水电站附近,直埋敷设,每根管道长度约为14km,管道采用压力输送。
工程采用灰渣分除系统,干灰干排、粗细分开,灰渣和脱硫石膏立足于综合利用,利用不畅时汽车运至事故灰场暂存。灰场选用厂址西面约1km处的松树源-陈家冲灰场,占地27.5×104m2,库容298.4×104m3,可供2×1000MW机组贮灰约3.0年。
本期工程静态总投资7274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10003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3.8%。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工程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包括建设期和运行期影响。
(1)建设期
建设施工中扬尘污染、施工废水、施工噪声等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另外,建设施工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本工程建设期将采取相应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各项污染。
(2)运行期
本工程运行期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为燃煤产生的SO2、NOx、烟尘等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此外,灰渣贮运可能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些影响。本工程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将影响控制在国家标准允许的范围内。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工程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采用高效的单塔双循环技术,设计脱硫效率98.56%。采用低低温静电除尘器,脱硫装置后配备湿式电除尘器,综合除尘效率99.99%。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及SCR烟气脱硝装置,脱硝剂为尿素,脱硝效率不低于85%。通过烟气治理技术协同控制汞及其化合物排放。处理后烟气经1座高240m、出口直径为8m的双钢内筒钢筋混凝土烟囱排放,每台机组各安装一套烟气自动连续监测系统,外排烟气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重点地区特别排放限值要求:SO235mg/Nm3、NOx50mg/Nm3、烟尘5mg/Nm3。工程采用圆形全封闭煤场,输煤栈桥采取封闭措施,各输煤转运站、碎煤机室等配置除尘装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湖南省能源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厂址及灰场选址符合平江县城市总体规划和生态县建设规划。
本工程污染物排放均能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重点地区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大气预测结果显示,无论是1小时、24小时或年均时段,工程SO2和NO2的排放不会对区域和敏感目标造成不利影响。PM10和PM2.5的24小时和年均浓度也不会超标。
工程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设置排污口,工程投运后对地表水体无直接影响。灰场底部铺设土工防渗膜,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II类场要求进行建设,灰场对地下水,影响很小。
冷却塔采用安装隔声屏等措施,正常工况下,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厂界周边居民点昼、夜噪声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在叠加背景值后,铁路专用线沿线各村庄昼、夜噪声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工程铁路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
灰场为事故备用灰场(按规划容量2×1000MW机组贮灰约3年灰渣量设计),并采取防渗、洒水、碾压等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甚微。煤场采用全封闭型式,煤尘对其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通过区域环境调查和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本期工程在采取较为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在环保标准允许范围之内,工程建设具有一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从环保角度看,本工程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于2015年6月11日起登录http://www.pingjiang.gov.cn(华电平江火电项目公示专栏)查阅本工程环评报告书简本,亦可前往平江县当代火电知识咨询暨征求公众意见办公室(地址:平江县开发区城关国土所办公楼一楼,电话:0730-6886686)查阅本环评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以项目附近村镇居民、企事业单位及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为主。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要求,如有反对意见请说明原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取信件、传真等书面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表达自己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并请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6月11日起至2015年6月25日。
九、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华电集团湖南分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199号 联系人:罗曙炎
电话:0731-85366052 电子邮箱:hnhdpjfd@163.com
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址:长沙市井圭路12号 联系人:邹明
联系电话:0731-85045822 电子邮箱:185252949@qq.com
十一、平江县当代火电知识咨询暨征求公众意见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0-6886686
地址:平江县开发区城关国土所(原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一楼
平江火电征求公众意见平台网址:http/www.pingjiang.gov.cn?/Category-1672/Index.aspx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