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全县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对各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夯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基础,有效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及燃爆、火灾等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平江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把握新时代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落实各地各相关部门“三个必须”安全生产职责,强化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有限空间违法违规作业行为。用三年时间,全面深化细致排查治理各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行为,深入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避免违规作业和盲目施救,有效遏制各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整治范围
针对近年来频繁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燃爆火灾事故,确定此次整治重点是食品、云母制造、金属冶炼、电子制造以及市政工程、污水管网、污水处理,涉及作业人员进入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不能长期在内工作、自然通风条件不良等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含氧量不足的空间场所行业领域等。
三、整治内容
(一)健全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对有限空间进一步确认并登记建档,完善有限空间名称、地点、类型、危险因素、负责人等基本信息;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外包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对外协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二)完善有限空间安全设备器材。按规定配备有限空间作业快速检测设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应急通讯报警器材、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防护用品。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通风、检测、照明、通讯设备要符合防爆要求。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检测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呼吸防护用品。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
(三)加强作业前准备工作。作业前,做到“三个必须”:一是必须制定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由相关技术人员审查通过后,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方可实施作业。不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二是必须组织作业前培训和应急演练,告知作业人员存在的风险、安全作业规范和应急措施,使相关人员熟悉应急救援要求,避免盲目施救。三是必须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要求,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四)强化作业过程安全管理。作业过程中,做到“五个必须”:一是必须设置现场专职安全监护人员,监督作业方案执行情况,始终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不得在作业期间离开现场。二是必须在作业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三是必须采取强制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四是必须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毒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或连续检测,发现有限空间内氧含量浓度低于或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标准规定限值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现场。五是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和应急救援设备。六是督促企业不得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资格的承包方;发包给具备国家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要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职责。
(五)强化和规范应急救援。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配备救援设备器材,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发生有限空间作业险情后要按应急预案规定实施科学救援,坚决杜绝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问题发生。
(六)做好作业后的清理确认。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对因实施作业临时移动或者拆除的设备设施进行恢复,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共同清点人数、工具等,确认无误后方可撤离作业现场。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至7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行业领域实际和往年专项治理工作基础上统筹规划,抓住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认真研究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同时要组织召开部署动员会议,提出任务目标,通过召开视频专题讲座、集中培训、微信平台等方式,提高基层监管人员和各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人员监管业务水平。
第二阶段:强化宣传教育阶段(2020年8月至12月),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要针对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要求和实施有限空间作业的特殊群体,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方案,广泛宣传有限空间安全知识,开展系统性教育培训。要针对广大一线作业人员流动性大、管理松散、思想麻痹大意、习惯性违章作业的实际情况,编制通俗易懂的教学资料和简便易行的作业手册,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及时推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和事故警示案例等信息,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生产经营单位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各相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通过专家授课、警示教育、观摩演练等方式,组织一次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培训。
第三阶段:摸底排查阶段(2021年1月至3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安全监管职责,组织相关专业技术力量,对辖区行业领域涉及有限空间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认,督促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再排查、再摸底,区分出坑、沟、槽、池、井、管(道、罐、箱、炉、室、仓斗、塔釜)等不同的有限空间,认真、全面、精准辨识,并重点筛查出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有毒有害因素,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分类登记造册,进一步完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信息台账,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管理台账要每半年更新一次。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督导生产经营单位,以全省深入推进“双控”机制建设为契机,对本单位存在的有限空间进行建立隐患和问题台账,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全部整改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全覆盖。各地各相关部门于每年10月5日前将有关企业《企业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附件1)、《企业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台账》(附件2)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市安委办。
第四阶段:执法检查阶段(2021年4月至2023年3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以重大事故隐患、中毒窒息和燃爆火灾事故风险控制为重点,将执法检查贯穿始终,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县安委办重点检查各乡镇工作落实情况,对事故易频发、问题集中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进行抽查执法。各乡镇对辖区内所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对问题突出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进行通报、曝光,提高涉事企业违法违规的社会和经济成本,形成监管执法威慑力,推动各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真正落实到位。按工作计划重点逐户严格开展涉有限空间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鼓励监管人员和技术能力偏弱的乡镇通过购买专家服务的形式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县安委办按照不少于年度工作重点30%的比例随机执法抽验涉有限空间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专项整治情况。
第五阶段:全面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5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在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认真全面总结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工作行动情况,要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要做出客观的评估,特别是对执法检查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查找出有限空间作业在安全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监管措施,对各地按照分级监管的要求,组织生产经营单位或者聘请专家开展整治验收,逐一对纳入整治范围的生产经营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验收,市安委办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地验收情况进行抽查。各地各相关部门于2023年5月20日前将总结报市安委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有限空间作业涉及的领域广、行业部门多,从业人员大都是体力劳动者,文化素质低、安全知识贫乏、安全意识差,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施救不当极易造成事故后果扩大。近年来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多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时刻牢记“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宗旨,切实抓好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应急管理、住建、环保、工信、市场监管、城管、电力、通信等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并要经常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查,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搞好自查自纠。所有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三)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把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专项整治的核心,采取多种措施,调动其积极性和主动性。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全过程参与整治工作,督促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确保整治取得实效。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隐患,列入隐患治理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五落实”,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四)坚持统筹实施。各地要将专项整治与教育培训、应急管理等有机结合,形成工作合力。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改进安全设备设施,细化岗位操作规范,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能力。要通过教育培训和应急管理,切实提升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与标准化作业能力,特别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避免盲目施救发生。对有限空间作业整治责任不落实,不积极开展整治,工作不认真、走形式的一律依法严格处理。
(五)严格责任追究。县安委办将持续加大对有限空间专项整治的明查暗访力度,狠抓反面典型,对责任不落实、整治效果差的乡镇或部门,进行约谈通报。各地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辨识、作业审批、警示标志存在遗漏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下达整改指令;对排查治理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坚决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专项整治期间,发生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附件:1. 企业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
2. 企业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台账
附件1
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
生产经营单位名称: 有限空间个数: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内容 |
自查结果 |
情况说明 |
1 |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
是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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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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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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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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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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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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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管理台账 |
是否完成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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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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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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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检测记录 |
是否按要求对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深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进行检测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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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记录了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浓度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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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劳动防护 用品配备 |
是否按标准配置空气呼吸器、防毒面罩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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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标准配置安全带(绳)、通讯设备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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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应急救援 演 练 |
是否根据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特点,制定应急预案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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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定期进行了演练,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是否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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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教育培训 |
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培训是否包括: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安全操作规程,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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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是否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人员签字确认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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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安全设备 设施配备 |
是否按标准配置气体检测设备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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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标准配置通风换气设备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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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标准配置安全警示标示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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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标准配置应急救援设备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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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承 发 包 管 理 |
有限空间作业承包方是否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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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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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作业现场 管 理 |
作业前,是否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是否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并告知作业方案和可能存在的有害因素防控措施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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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测定氧含量和有害气体的含量,并根据测定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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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出入口是否畅通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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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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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前是否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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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人员与外部是否有可靠的通讯联络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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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人员是否佩戴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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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人员是否佩戴安全绳或安全带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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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过程中是否采取充分的通风换气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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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过程中,是否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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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安排监护人员,密切监视作业状况,不得离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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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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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台账
生产经营单位名称: (盖章)企业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有限空间名称 |
内部编号 |
所在 点位 |
数量 |
主要危险有害物质(能量) |
事故类型 |
作业频次 |
安全管控措施 |
安全管控责任人 |
作业审批层级 |
安全风险公告 |
作业防护和应急救援装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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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建立健全并定期完善有限空间安全台账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对企业加强和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有重要作用;若不认真执行,可能会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影响企业生产运行和声誉效益,或者受到行政处罚。
2.本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台账为全省统一式样,企业须按要求认真填写,企业可根据实际添加有关内容,但本表所列要素不能缺失;本表所要求的填写状况为一般情况下或正常情况下有限空间的基本情况,若该有限空间存涉及特殊情况(如大型检修、抢修、易于出现故障等)导致危险有害因素、作业频次或安全风险等级等变化的,请在备注栏予以一一说明。
3.所在点位请填写在本企业的明确位置,位置相近、类别相同的有限空间和合并填写;事故类型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填写,并与主要危险有害物质(能量)相对应;凡有限空间基本都涉有限空间作业,区别仅是作业频次不同,作业频次填写方式为*次/日(周、月、季、年等);凡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实施作业审批,安全风险公告内容填是或否;作业防护和应急救援装备的内容主要填写对应该有限空间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所配备的检测、监测等仪器设备,安全帽、安全带、口罩、呼吸器等个体防护装备,通风、通讯、照明、绳索、梯子、警示标志围栏等工具设备,空呼、担架、氧气、药物、提升及心脏复苏等应急装备。
本表统一使用A3纸填报后按要求报送至属地安全监管部门,若发生变动,请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变更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