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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6-03-29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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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级、有关单位:
根据当前汛情及气象预报,按照《平江县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县应安委决定自 3 月 29 日 18 时起,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级、应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全力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水库山塘防守、中小河流防范、城镇防涝、破旧房屋排查等工作,并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关键环节”“六个提前”及“挪床行动”的要求做好人员安全转移避险和安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