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6月份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县环保局 2018-07-03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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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6月份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告期为2018年7月3日~2018年7月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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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份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平江县志平食品有限公司年生产4500吨休闲食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平环批字[2018]10228号

2018/6/1

2

平江县福寿山镇人民政府平江县福寿山镇日处理量300t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平环批字[2018]20247号

2018/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