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S201平江县加义至芦头林场公路改建工程拟批复公示

来源:县环保局 2019-02-18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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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S201平江县加义至芦头林场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63592  

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S201平江县加义至芦头林场公路改建工程

建设地点:加义镇芦头林场

建设单位:平江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公路采用三级公路的设计标准,设计行车速度30km/h,全长7.83km,路基宽度8m,路面宽度7m。大部分在原有道路基础上进行改建,局部裁弯取直路段及纵坡较陡的路段采取新建,老路利用段约占85.82%。路面采用沥青砼铺设,全线设置有中桥1座,小桥1座,涵洞工程22道,平面交叉10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优化道路布线和工程方案,须遵循“保护第一、依山就势、顺势而为,宜宽则宽,宜窄则窄”的原则,尽量利用原有路基,尽可能避免削山扩宽路基作业;尽可能维持现状,保持原有的生态环境。项目不设置取土场,合理设置弃渣场。做好路基边坡、弃渣场等护坡、排水、绿化等平整工程,加强道路绿化与景观设计,做到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并防止带入外来物种。

二、按报告表中要求规范处置施工废水,施工场地设置隔油池、沉淀池,各类施工废水经收集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优化桥梁、涵洞施工工艺,选择合适施工时期等,避免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施工弃渣禁止排入沿线江河、溪渠、鱼塘、农田内。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科学制定施工计划和运输方案,合理选取车辆运输时间、路线,采用低噪声设备、先进施工工艺和合适的施工方式,集中居民区的施工场地设临时的隔声屏障,加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和设备管理及维护,禁止噪声较强的机械夜间施工,减少噪声扰民。运营期在居民集中区路段适时设置禁鸣、限速等标牌,

四、项目不设置沥青、混凝土搅拌站,沥青和混凝土全部外购。加强施工场地及土石方运输车辆管理,严禁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施工,渣土实行封闭运输;合理布置施工营地、材料堆场,采取设置围档、物料遮盖、车辆清洗、洒水抑尘等措施,有效防止物料洒落或施工扬尘污染。营运期加强路面养护和绿化维护。六、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