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浏建筑园林有限公司平江县昌江河梅仙镇钟家村段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拟批复公示

来源:县环保局 2019-05-15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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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湖南中浏建筑园林有限公司平江县昌江河梅仙镇钟家村段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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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平江县昌江河梅仙镇钟家村段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梅仙镇钟家村、板口村、三坪村

建设单位:湖南中浏建筑园林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梅仙集镇段昌江河(桩号K35+280-K36+180)修复,对其中桩号K35+293-K36+153长860m左侧河道疏浚和河堤加固整治;对其中桩号K35+280-K35+535长255m右侧河道河岸加固整治;新建沿江风光带、生态护坡2处,1.12km,改建排水涵管10处,新建下河踏步4处。工程建成后,保护面积2.87km2,保护梅仙镇及钟家、凤形2个村2.5万人口,保护农田约2000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按照《平江县昌江河梅仙镇钟家村段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科学开展流域治理工作,规范实施清淤疏浚、堤岸加固等建设工作。确保项目尽量保持原生态防洪堤,在治理的同时一并规范、减少和整顿入河排污口,达到整治目标,改善生态环境。

二、科学实施清淤疏浚、涵管拆除重建等涉水施工,合理安排涉水施工时间和施工工艺,减少涉水施工对水体的扰动。严禁施工废料、垃圾等进入水体;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的菜地施肥。

三、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挡、边施工边洒水,避免大风等恶劣天气施工等措施,降低产生的扬尘;物料堆场加覆盖防风;采用专用车辆密闭运输并合理选择运输路线,防止物料洒漏扬尘污染;施工现场合理设置车辆冲洗平台,车辆经冲洗后进出场。

四、合理布局和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挖掘机、推土机、搅拌机等高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

五、严格规范作业,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渣部分用于围堰填筑和自身回填,及防洪堤的背水侧低洼地;清淤弃渣堆放到临时堆场自然晾干后再回填到防洪堤背水侧低洼地;施工营地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