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平江县福寿国有林场福寿山森林公园林区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拟批复公示

来源:县环保局管理股 2020-01-17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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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湖南省平江县福寿国有林场福寿山森林公园林区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楼310

邮  编: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63592  

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福寿山森林公园林区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平江县福寿山森林公园内

建设单位:湖南省平江县福寿国有林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长沙振新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该位于平江县福寿山森林公园内,项目采用两车道等外公路的标准,设计行车速度15km/h,公路全长3.56km,路基宽度7.5m,路面宽度6.5m。利用老路线位总长约1.67km,占总长度的46.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合理布设雨水、污水管网。,施工场地设置隔油池、沉淀池,各类施工废水经收集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隔声、减震、绿化、合理布局等措施有效地降低噪声源强。夜间不进行生产,高噪声设备在中午禁止使用。通过加强管理、定期维护保养设备,避免机械故障产生噪声。

三、加强施工场地及土石方运输车辆管理,严禁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施工,渣土实行封闭运输;合理布置施工营地、材料堆场,采取设置围档、物料遮盖、车辆清洗、洒水抑尘等措施,有效防止物料洒落或施工扬尘污染。

四、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