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11月份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生态环境局管理股 2021-12-31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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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11月份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楼310

邮  编:4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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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平江县鸿盛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11200吨调味面制品建设项目

岳平环批[2021]023号

2021 /11/15

2

湖南世耀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件(个)一次性血液、消化医疗器械建设项目

岳平环批[2021]024号

2021 /11/23

3

平江县三阳乡甲山村八斗、童源历史遗留金矿尾砂污染管控工程

岳平环批[2021]025号

2021 /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