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12月份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生态环境局管理股 2021-12-31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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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12月份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楼310

邮  编:4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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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平江大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燃料供热技改建设项目

岳平环批[2021]026号

2021 /12/6

2

湖南中南黄金冶炼有限公司300m3/d酸洗废水硫化除铜砷建设项目

岳平环批[2021]027号

2021 /12/7

3

平江县木金乡人民政府平江县木瓜河木金乡段治理工程项目

岳平环批[2021]029号

2021 /12/17

4

湖南昱宏建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万㎡铝合金模板生产线易地搬迁项目

岳平环批[2021]030号

2021 /12/31

5

平江县肉类加工厂汉昌定点屠宰生猪8万头/年项目变更

岳平环批[2021]031号

2021 /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