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平人社监罚字[2024]05号)

来源:县人社局 2024-09-30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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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人社监罚字(2024)5号

  宣威市**建筑建材公司(地址:云南省曲靖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解*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979459XN):

  经查,你单位存在如下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未按月足额支付拖欠林三才等60名农民工工资118万元。

  以上事实有农民工投诉、、项目经理笔录、公司提供未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明细表等证据佐证。

  你单位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一条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按规定处以壹万元的行政处罚。(限接到本决定书七日内缴清1、罚款)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平江县(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汨罗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讼诉。逾期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李怀安  尹维

  联系电话:0730-6296726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