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五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一般程序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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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处罚时间 |
处罚文号 |
当事人 |
案由 |
适用法律法规 |
处罚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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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5.5.9 |
平城罚决字〔2025〕2号 |
吴星* |
涉嫌未经许可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案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
罚款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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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5.5.9 |
平城罚决字〔2025〕3号 |
平江县童市镇富*液化气站 |
涉嫌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案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四)项,《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项 |
罚款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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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5.5.27 |
平城建罚决字2025[3]号 |
湖南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涉嫌使用虚假业绩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报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案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 |
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