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到贫困县基层单位就业申请学费补偿开始

来源:县教育局 2021-09-01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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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到贫困县基层单位就业申请学费补偿开始


为引导和鼓励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省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2015年起对我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我省贫困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3年以上(含3年)的,由省财政安排经费给予学费补偿。依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湘学助(2021)25号文件通知精神,今年申报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11月21日,湖南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系统(网址:http://xfbc.hnedu.cn/BCBM/)同步开放。

一、申报对象

1.符合到我省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报条件的2021 年应届毕业生;

2.符合到我省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报条件漏报2015年-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此次可以补报。

根据湖南省学费补偿管理办法规定,基层单位是指我省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的机关、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含大学生村官)、农村中小学及公办幼儿园、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血吸虫防治站等。根据其最高学历,参照我省高校平均学费标准给予固定金额学费补偿,连续补偿三年,标准为:博士生10000元/年,硕士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8000元/年,本科生5000元/年,专科(高职)生3500元/年。

二、申报流程

1、符合政策首次申请的对象先下载打印填写好《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见附件一)将填写好的《申请表》拿到毕业高校的学籍管理部门学生资助中心签好意见并盖章,基层就业单位审核签具意见并盖章。登陆湖南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系统 网 址 :http://xfbc.hnedu.cn/BCBM/login),注册个人信息,上传所有申报材料的原件照片,完成学生个人申报。⑤完成网上个人申报携带《申请表》、《就业协议》、学历学位证明、身份证、邮政储蓄银行卡等其他申报材料(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平江县教育局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大厅办理核实上报手续。

2、完成了首次申报的对象只需要下载打印填写好《申请表》到基层就业单位审核签具意见并盖章。登陆学费补偿系统( 网 址 :http://xfbc.hnedu.cn/BCBM/login),上传《申请表》原件照片,完成学生2021年个人申报。完成网上个人申报的对象,携带《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到平江县教育局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大厅办理核实上报手续。注意:第二年、第三年再次申请时,不再需要高校具审核意见

温馨提示:假如在申报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与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联系方式:0730-6237609   0730-6220890

附件一:《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

申请表.pdf

附件二: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

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