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坚持将财政法治建设与财政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切实加强党对财政法治建设的领导。一是持续强化理论学习。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工作重要论述,印发《平江县财政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年度工作计划,始终锚定财政法治建设方向,强化财政法治建设使命感。二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年度建立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局党组定期审议法治工作议题,听取法治工作汇报,落实经费保障。三是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时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做到以政领财、以财辅政。
(二)“放管服”改革提速增效,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公开《平江县财政局权责清单》。主动公开行政权力事项,并配套编制运行流程图和办事指南,编制运行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每年按照代理记账公司20%、行政事业单位10%的覆盖面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三是审批事项实现全流程网办。全面实行代理记账行政许可从申请、受理、审核到证照颁发全流程电子化办理。推进政府采购备案、批准、审核网上办、及时办全覆盖,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和监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不跑腿。
(三)健全制度机制,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修订出台《平江县财政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明确财政规范性文件范围和制定规范。二是组织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组织对我局4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为依法理财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局聘请法律顾问1名,对我局的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决定、日常法律合同做到了法律顾问审查全覆盖。
(四)严格规范执法,行政执法效能水平切实提升。一是切实履行对下执法监督职责。以“三湘护农”专项行动为契机,聚焦惠农补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等9个方面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派出10个检查小组对25个乡镇街道、81家县直单位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收缴违规资金及处罚入库910.6万元、移送问题线索7条;开展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对3家存在“两类”违法违规行为的代理记账机构下达整改通知书,行业发展秩序得到有效规范。二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每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与考试,今年有23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并取得执法资格。
(五)自觉接受监督,构建科学有效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一是自觉接受外部社会监督。积极配合开展企业破产、公证等执法检查,解决了一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二是依法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向社会公布财税政策和财政数据,连续三年县级政府预算、所有部门预算在县人大批准当天全部公开,着力打造“阳光财政”。
(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精神入心入脑。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印发《平江县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年度学法要点,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学习宪法、财政法规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坚持弘扬宪法。着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每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宣誓、法治专题讲座、财政法规知识竞赛、普法集中宣传、编印典型案例等“六个一”活动及进村级、进企业等“六进”活动,切实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能力,推动财政事业依法治理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财政涉法涉诉风险不容忽视。近年来,财政涉法涉诉案件数量逐年增长,范围不断扩大,增大了潜在的法律风险,在具体工作中,由于法治观念不强、履职不当、程序不全造成的失职渎职风险加大,由此引发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还时有发生。
(二)执法上存在“短绳汲深水、浅水负大舟”。财政执法面临诸多困难,特别是受财政部门监管职权所限,案件处理以书面审查为主,缺乏一定强制手段,证据收集较为困难。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县法治政府创建工作相关部署,加强工作调度,强化督促,切实解决困难问题,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创建各项工作。一是拓展宣传渠道和强化宣传力度,加强学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依规办事。二是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努力增加“法治平江”工作预算经费、及时拨付资金,保障此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