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林业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县林业局 2024-03-06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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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林业局党组和全体干部职工的大力配合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保护森林资源,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法治建设保驾护航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林业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及时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不断推动法治工作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二是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以主要领导为中心、分管领导为副线、各股室辐射全方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全面部署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

  二、加大执法力度,为保护青山绿水尽力尽责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文件精神,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切实保护青山绿水。

  一是严格行政执法。大力开展“绿卫”行动、森林资源督查、环保检查等执法行动。2023年共计查处林业行政案件86起,对违法使用的11.2公顷林地责令限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其中移送森林公安案件4起,因犯罪行为显著轻微等退回作行政处罚。同时加强执法监督,聘请了法律顾问进行指导,由法制股负责案卷审查,制定了林业局“三项制度”《林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办法》和移送法院强制执行相关文件,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对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列入从轻处罚清单,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

  二是强化普法宣传。为使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我局制定了普法计划,密织宣传网络,每年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并狠抓落实。2023年林业“普法宣传团”充分利用“3·12”植树节、“5·22”世界野生动物保护日、“12·4”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前往各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宣讲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1.2万册以上。出动车辆30余台,张贴宣传标语4000余份。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务网平台发布林业法律知识,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保护森林资源氛围。

  三是提升执法能力。为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水平,结合“八五”普法的要求,我局要求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如法网学习,参学率达100%,考试通过率达100%,学法效果明显。另外,组织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多轮学习培训,如2023年4月结合林长制培训组织了所有乡镇执法员培训,11月组织全林业系统执法人员为期4天的林业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通过考试合格率100%,我局在2023年全省局林业行政案卷评审中得分较高、排名靠前。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办案水平不断提高。

  四是加强案件应诉。近年来,我局共有涉林诉讼案件2起,其中一审案件1起,二审案件1起,诉讼案件出现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应对,所有案件出庭应诉,经法院审理林业局胜诉,维护了林业法律法规的尊严,保证了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庭后我局认真总结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执法人员进行整改,避免了类似问题出现,同时对胜诉案件进行研究,撰写了典型案例报送上级部门作为参考。防微杜渐、戒骄戒躁,2023年我局林业行政处罚没有出现复议和应诉。

  三、立足岗位实际,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做到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检察机关对我局执法办案提出的建议,我局立足现状照单全收,成立整改工作组制定整改方案,按时整改到位并得到检察机关的肯定。

  我局积极主动推进林业工作领域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治宣传教育仍存在薄弱环节,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不多,局内学法氛围还不够浓厚。二是工作中缺乏创新意识,对法治建设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应对的新办法。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发挥示范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学法、守法、用法,努力营造浓厚的普法学法氛围。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进一步加强与各职能部门沟通,协同合作,不断提高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效率与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