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医保局主要负责人2025年度述法报告
县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廉波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医保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深化改革创新,强化基金监管,优化服务供给,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推进医保领域法治建设,为全县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本人2025年度述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带头学习、带头实践,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一)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个人自学重点。通过参加专题研讨、辅导讲座、线上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准确把握“十一个坚持”的丰富内涵,自觉将其转化为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系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与医疗保障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积极参加上级医保部门组织的法治培训,及时跟进学习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注重将学习成果与医保业务实际相结合,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
二、认真履职尽责,扎实推进法治建设
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医保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健全完善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健全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医保政策调整、重大资金使用、重要项目安排等事项,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制定、合同审查等,有效防范决策风险。
(三)规范行政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人员管理,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确保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四)强化权力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按时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和群众投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及时主动公开医保政策、办事指南、基金运行情况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运用法治思维,破解医保发展难题
(一)全民参保扩面取得新成效。严格依照《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参保登记、申报核定等流程,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依法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常住人口参保率达98.18%,重点人群实现应保尽保。
(二)待遇保障水平得到新提升。在法治框架内,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各项医保待遇清单制度,依法依规调整和落实医保待遇政策。稳步提高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优化门诊统筹政策,群众医保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三)基金监管取得新突破。深入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坚持严字当头,依法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综合运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智能监控、社会监督等方式,构建全领域、全流程的基金监管防线。2025年,全年检查医药机构375家次,约谈机构84家次,行政处罚10起,暂停协议5家,解除协议36家。
(四)政务服务迈出新步伐。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法优化经办服务流程,精简证明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一窗办”,提升医保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五)招采价格展现新作为。充分发挥战略购买作用,推动药品耗材价格回归合理水平。一是集采政策全面落实。高效执行国家及省际联盟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全年通过医保基金直接结算带量采购货款超2亿元。药品集采批次执行进度良好,高值医用耗材集采范围持续扩大。二是县域改革成效凸显。持续深化低值耗材、血透项目等县级“团购”改革,预计13个低值耗材年节约资金约600万元,血透项目年降低采购成本600余万元。医疗机构历史欠款清理成效显著,综合回款率约109.68%。三是“三进”行动惠民扩面。在全省率先制定集采药品“进药店、进民营医院、进村卫生室”实施方案,已有399家医药机构纳入管理,让群众在家门口用上质优价宜的集采药。四是价格管理规范有序。及时贯彻落实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指导医疗机构规范收费行为。启动定点零售药店价格监测体系建设,维护药品价格秩序。
四、正视问题不足,找准法治建设短板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法治理论学习的深度和系统性有待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有时还停留在通读、泛读层面,对其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的理解把握还不够透彻,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在面对医保改革发展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多重利益交织的复杂矛盾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的思路还不够宽、办法还不够多。
(三)依法行政的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有待强化。虽然建立了相关制度,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个别环节仍存在不够规范、不够到位的情况。例如,行政执法案卷的规范性、法制审核的精细化程度等还有提升空间。
(四)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实效性有待增强。对医保政策法规的宣传形式还不够丰富,针对不同群体的精准化宣传还不够,部分参保群众和定点医药机构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遵从度仍需提高。
五、明确努力方向,持续提升法治水平
下一步,我将继续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聚焦问题短板,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升医保法治建设水平。
(一)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任务,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把握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加强对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二)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合同审查、案件处理等方面的作用,确保所有重大决策都于法有据、程序正当、内容科学。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扎紧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
(三)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法治教育,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细,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加大对医保基金监管、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四)增强法治宣传实效。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结合医保重点工作,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律七进”活动,特别是针对定点医药机构、参保单位、参保群众等不同对象,开展精准化、差异化的政策解读和法治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支持医保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健全监督制约体系。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信访处理机制,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内部监督和层级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我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医保领域法治建设,为全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县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廉波
2025年12月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医保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深化改革创新,强化基金监管,优化服务供给,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推进医保领域法治建设,为全县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本人2025年度述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带头学习、带头实践,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一)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个人自学重点。通过参加专题研讨、辅导讲座、线上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准确把握“十一个坚持”的丰富内涵,自觉将其转化为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系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与医疗保障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积极参加上级医保部门组织的法治培训,及时跟进学习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注重将学习成果与医保业务实际相结合,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
二、认真履职尽责,扎实推进法治建设
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医保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健全完善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健全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医保政策调整、重大资金使用、重要项目安排等事项,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制定、合同审查等,有效防范决策风险。
(三)规范行政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人员管理,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确保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四)强化权力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按时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和群众投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及时主动公开医保政策、办事指南、基金运行情况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运用法治思维,破解医保发展难题
(一)全民参保扩面取得新成效。严格依照《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参保登记、申报核定等流程,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依法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常住人口参保率达98.18%,重点人群实现应保尽保。
(二)待遇保障水平得到新提升。在法治框架内,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各项医保待遇清单制度,依法依规调整和落实医保待遇政策。稳步提高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优化门诊统筹政策,群众医保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三)基金监管取得新突破。深入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坚持严字当头,依法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综合运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智能监控、社会监督等方式,构建全领域、全流程的基金监管防线。2025年,全年检查医药机构375家次,约谈机构84家次,行政处罚10起,暂停协议5家,解除协议36家。
(四)政务服务迈出新步伐。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法优化经办服务流程,精简证明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一窗办”,提升医保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五)招采价格展现新作为。充分发挥战略购买作用,推动药品耗材价格回归合理水平。一是集采政策全面落实。高效执行国家及省际联盟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全年通过医保基金直接结算带量采购货款超2亿元。药品集采批次执行进度良好,高值医用耗材集采范围持续扩大。二是县域改革成效凸显。持续深化低值耗材、血透项目等县级“团购”改革,预计13个低值耗材年节约资金约600万元,血透项目年降低采购成本600余万元。医疗机构历史欠款清理成效显著,综合回款率约109.68%。三是“三进”行动惠民扩面。在全省率先制定集采药品“进药店、进民营医院、进村卫生室”实施方案,已有399家医药机构纳入管理,让群众在家门口用上质优价宜的集采药。四是价格管理规范有序。及时贯彻落实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指导医疗机构规范收费行为。启动定点零售药店价格监测体系建设,维护药品价格秩序。
四、正视问题不足,找准法治建设短板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法治理论学习的深度和系统性有待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有时还停留在通读、泛读层面,对其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的理解把握还不够透彻,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在面对医保改革发展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多重利益交织的复杂矛盾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的思路还不够宽、办法还不够多。
(三)依法行政的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有待强化。虽然建立了相关制度,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个别环节仍存在不够规范、不够到位的情况。例如,行政执法案卷的规范性、法制审核的精细化程度等还有提升空间。
(四)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实效性有待增强。对医保政策法规的宣传形式还不够丰富,针对不同群体的精准化宣传还不够,部分参保群众和定点医药机构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遵从度仍需提高。
五、明确努力方向,持续提升法治水平
下一步,我将继续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聚焦问题短板,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升医保法治建设水平。
(一)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任务,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把握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加强对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二)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合同审查、案件处理等方面的作用,确保所有重大决策都于法有据、程序正当、内容科学。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扎紧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
(三)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法治教育,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细,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加大对医保基金监管、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四)增强法治宣传实效。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结合医保重点工作,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律七进”活动,特别是针对定点医药机构、参保单位、参保群众等不同对象,开展精准化、差异化的政策解读和法治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支持医保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健全监督制约体系。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信访处理机制,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内部监督和层级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我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医保领域法治建设,为全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