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5-13797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5-06-27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5-06-2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上塔市镇集镇“疮疤”整治及“禁违拆违治违”实施方案

来源:上塔市镇 2015-06-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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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塔市镇集镇“疮疤”整治及“禁违

拆违治违”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上塔市集镇管理、提升集镇品味,创造一个宜居宜业宜游的环境,镇党委、政府经研究,决定从7月份开始开展集镇“疮疤”整治及“禁违拆违治违”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总体要求是:以提升集镇建设管理水平、建设美好乡村为出发点,以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口,以清理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堆垃圾、乱设摊点等为重点,从根本上改变集镇长期存在的“脏、乱、差”问题,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使集镇卫生明显改善,面貌明显改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进一步规范镇容秩序,改善镇容环境,同时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综合整治成果。

二、主要任务

1、切实解决集镇街道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

2、切实解决集镇交通秩序混乱现象,杜绝交通安全隐患;

3、切实解决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设摊点、乱设户外广告的问题。

三、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7月)

    召开集镇“疮疤”整治及禁违拆违治违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明确整治的任务与要求。通过发放一封信、走访座谈、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开展整治宣传活动,引导群众自觉参与配合整治行动,营造整治工作良好氛围。同时组织人员宣传法规,纠正违章行为,下达《整改通知书》。  

2、集中整治阶段(8月—9月)

    以金星大道、红星街道为重点,开展集中执法,各职能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能分工,明确责任,抽调骨干力量,镇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共同配合,集中力量,形成声势,突出重点,开展整治,确保综合治理取得实效。

(1)、违章建设整治(8月1日—8月15日)

    查处并拆除金星大道、红星街道、G106公路沿线的违章建筑物,并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重点打击非法占地、违章建设现象。

(2)、镇容镇貌与交通秩序整治(8月16日—8月30日)

① 镇容镇貌整治

    一是对集镇内的违规的户外广告牌、条幅、灯箱及居民的晾衣绳进行集中清理。

    二是对绿化带内居民种植的瓜果、蔬菜、苗木及广告牌、灯箱基础进行全部清理;修复损坏的绿化带和居民自行拆毁的绿化带。

    三是对绿化带内侧居民种植的蔬菜、搁置花盆、建筑物垃圾及其他杂物进行全部清理。

    四是对沿街搭建的遮阳棚进行全部清理。

②交通秩序整治

    加大车辆停放管理,房屋至街道50公分范围外柏油路面为车辆禁停区,此区违章停车将予以处罚,加强对机动车辆的日常管理。

(3)、环境卫生整治(9月)

① 摊位整治:重点清理红星街道的流动摊点和固定摊点,确保做到“坐商归店,行商归市”。

② 卫生整治:重点清理金星大道、红星街道、金盆路、新学路、新安路的乱丢乱扔、乱泼乱放、乱贴乱画现象;彻底清理冬桃河两边及G106国道沿线等重点区域垃圾,确保无裸露垃圾。

3、巩固提高阶段(10月份)

    按照“边整治、边管理”的原则,制订长效管理制度,落实专门的管理责任主体,建立长效管理队伍,落实长效管理经费,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形成环境整治的长效机制。

四、整治内容

1、乱搭乱建拆除。集中解决集镇商户、住户门前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等问题,促进镇容镇貌规范有序。对乱搭乱建的棚亭,规定时间没有自行拆除的,逾期由执法单位进行拆除。

2、环境卫生整治。个商户、住户实行门前三包(卫生达标、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保持门前干净整洁。不得随时、随地乱扔、乱倒垃圾,对出现的乱扔、乱倒垃圾人员要加强教育和处罚力度。环卫人员必须保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保持街道干净整洁,不留死角。镇环境整治办负责管理、督促、检查集镇卫生情况。

3、乱摆摊点归位。各商户、住户门前严禁占道经营、乱摆摊点、出店经营。不按规定地点摆放的流动摊点,有工商、城管部门扣押商品。

4、交通秩序整治。街道上的停车区、非停车区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所有出租车严禁占道乱停乱放,必须按照规定在规划停车区内停放。对车辆乱停乱放者,限时整改,情节严重的由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依法处罚。

5、广告牌整治。所有广告牌一律不准占用街道,如有者自行拆除。违规摆放广告牌的商户,8月30日前没有自行拆除的,由工商、城管部门进行强制拆除没收。

6、完善集镇服务功能。抓好道路、路灯、给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维护,更换和维修路灯、垃圾桶等设施。确保各类公共设施功能完好、外形美观。对破坏集镇基础设施的人员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五、工作措施

集镇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的重要工作,需要班子成员带队,包保到人,各部门、涉及村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协同推进。
1、强化组织领导。由镇长刘长江负总责,王掌义、余从军、余丽亚、刘定军、崔灿伟具体负责,镇国土资源所、镇建管站、镇城乡环境整治办、镇安全办、镇派出所、镇卫生院、南江国土执法中队、县交警四中队、县路政大队、南江运管所、供电所和机关干部职工参与。

2、加大舆论宣传。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并入户发放《致集镇居民一封信》,广泛开展“上塔市镇是我家,优美靠大家”集镇环境整治宣传活动,加强文明行为教育,引导、教育居民养成文明卫生习惯,形成“集镇整治、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3、落实工作责任。班子成员带队,层层落实责任制,组织精兵强将,抓好组织、指导、协调、整治推动工作。沿线镇直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并做好本单位门前(店面)的各项整治工作。各责任路段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主动协调,提高认识,明确整治目标要求、整治措施和完成时限,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4、加大执行力度。镇党委、政府将根据整治工作情况,不断调度、碰头分析出现的新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促成自觉自愿落实任务,对极少数执意不配合者将依据有关规定,由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