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残发[2021]13号
关于申报2021年残疾人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资助项目的补充通知
各乡镇、街道残联,园艺示范中心:
现将残疾人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政策调整情况进行说明,特此通知:
一、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是否继续给予资助?
根据湘残教就字[2021]12号文件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图片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人家庭子女视情况开展资助。
(一)2021年秋季学期前已入学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家庭子女继续给予资助。
1、高中生资助已申报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连续享受,名单以2020年学生资助名单为准。
2、2021年秋季学期前入学高中在读未申报高中生资助的按照平残发[2021]7号申报。
3、2021年秋季学期前入学大学在读未申报大学生资助的按照平残发[2021]7号申报。
(二)2021年秋季学期新入学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家庭子女,已脱贫家庭原则上不再给予资助,根据实际情况,以下几种情况可以申请资助:
1、纳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范围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扶贫系统数据为准,提供贫困证明,村上、乡镇盖章。
2、2021年度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的残疾人家庭,由村上开具贫困证明签字盖章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乡镇残联进行核实并签字盖章。
二、关于低保残疾人家庭认定
低保和低收入的认定以民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申请资助的家庭中,只要受助的父亲、母亲和学生任何一方享受最低生活待遇,均视为低保家庭。
三、关于五年制大专、专升本受助学生如何资助?
对初中直接考入大专或本科院校,提出资助申请的,执行大学阶段资助政策。结合实际工作尺度差异和矛盾,现进一步细化资助要求:
(一)初中生直接考入大专或本科院校,正常学制为五年及以上的,可分阶段开展资助,前面三年按照高中阶段分年给予资助,后面年限按照大学阶段给予一次性资助。(2021年秋季入学新生,2021年秋季入学以前的按照大学阶段申报。)
(二)初中生考入大专或本科院校,正常学制为三年或四年的,直接享受大学阶段资助。
(三)专科和本科属于同一学历阶段,原则上不重复资助。如专科和本科资助金额有差额的,专升本后,资助金额可以补差。
四、源文件与本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将解释为准。
平江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