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4-13046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4-05-15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4-05-1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瓮江镇民兵森林扑火预案

来源:瓮江镇 2014-05-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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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瓮江镇民兵森林扑火预案

 

   为贯彻落实区人武部关于森林扑火工作指示精神,切实组织好民兵参加森林扑火,确保森林安全,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镇民兵森林扑火预案。

    一、成立组织

为加强对森林扑火工作的领导,我镇成立森林扑火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吴康乐同志任政委,镇长徐鹏午同志担任总指挥,武装工作主管李进军同志担任副指挥长。其他成员分别由各职能单位领导组成。同时成立街道民兵森林扑火突击队,队长由方雄军同志担任,突击队共40人负责境内森林扑火工作,突击队由县人武部和镇指挥部统一掌握使用。为组织使用方便,人员分别从机关、站所、社区在职基干民兵中抽调,基干民兵外出不在家的,可从普通民兵中抽调。其它各村分别成立村民兵森林扑火突击队。

二、主要任务

1、镇突击队负责辖区内的森林扑火工作,村级突击队负责本村森林扑火工作,确保安全防火。

2、情况紧急时一边扑火,一边疏散群众,一边抢救群众财产。

   三、预想情况的处置

    1、各村民兵营长组织突击队人员配合消防部门、安监部门排查隐情,发现问题及时向指挥部汇报,防火期实行24小时值班。

    2、对消防部门、安监部门确定的隐情在指定时间前必须整改到位。各村必须无条件服从。

    3、火情发生时,原则上各村按照任务划分,遂行紧急扑救,没有发生火情的社区做好增援准备,随时听候调配,各村接到命令后必须以最快的速度赶到指定地点。 

     4、镇指挥部实行工作24小时值班电话(6921005),各村支部书记电话为24小时值班电话,便于掌握火情。

5、在执行任务时,对不听指挥、不执行命令的人员无论是谁,且相关负责人必须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处置。对在指挥群众财产时,有意损坏或据为己有的立即报公安司法部门。

五、各种保障

    1、车辆保障:街道机关、站所、村级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村级森林扑火指挥部统一调用,各单位在执行任务时,交通工具原则上由各村自己解决,挑选技术好的人员驾驶,确保安全。

    2、通信联络保障:电力、电信部门车辆在防火期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保证电力、通信线路的畅通。联络方式以电话和无线通信为主,重点区域的村要选派联络员,必要时实行书面通知。

    3、物资器材保障:城管、卫生等部门要积极做好物资器材保障,尤其是卫生部门要把抢险时人员伤亡降到最低限度。同时,所有参加抢险人员都必须做到“三个一”,即每人一条毛巾、一把锹、一个水壶,以确保抢险物资到位。

    六、要求

    1、各单位必须挑选思想好,素质高,身强力壮的人员参加抢险突击队,原则上以基干民兵为主。

    2、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采取积极措施确保防火期前一切准备工作就绪。

    3、增强命令意识,凡镇森林扑火指挥部下达的扑火任务,必须无条件地接受,不折不扣完成。

    4、严肃纪律、强化责任,对玩怱职守人为造成的损失要追究责任。

 

 

                               瓮江镇人民武装部

                                 201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