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05/2021-1882166
  • 发布机构:虹桥镇
  • 生成日期:2021-11-19 16:12:49.0
  • 公开日期:2021-11-1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大山深处抱团暖——“村社一体”引领虹桥乡村振兴新模式

来源:虹桥镇 2021-11-19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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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虹桥镇22个行政村和1个居委会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相继挂牌成立,标志着虹桥镇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取得了实质性成果。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中央部署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推动农村发展,完善农村治理,保障农村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虹桥镇坚持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系统谋划,精准发力,高标准推进,切实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村民变股东,探索出一条百姓认可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之路。

下一步,虹桥镇将尽力整合资源,依靠虹桥镇区域优势,做好产权制度改革建设工作,同时督促指导各村(居)合作社建立健全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治理机制,加强对集体资产的管理,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农民利益不受损。

三问三答——快速了解"集体经济合作社"是怎么一回事

01合作社与集体经济组织有啥区别?

1、地域限制不同:农民合作社是农民自愿的,可以跨村、跨县、跨省,没有地域限制,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只要户口在这个村,出生在这个村,就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服务范围不同:合作社是农民互助的组织,是农民自我联合,自我进行生产服务的组织,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部分或是全部成员,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涉及本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

3、组织性质不同:合作社是以农村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专门从事经济活动的互助组织,最高权力机构是成员大会,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从事经济活动为主,同时,兼有社区管理职能的农村基层管理单位。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最高权力机构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决定村经济、财务和社区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村民委员会及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承担的任务中,有对农户和其他经济组织(如村办企业、联营企业、农民合作社等)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的职责。

02成立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对农民有哪些好处?

1、可以推进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生产,为农户统一供应种苗、农资和饲料等。统一农产品生产,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统一收购、包装和销售,不仅可以提高产品质量,还可以降低生产和交易成本。大规模种植农产品,养殖畜牧产品,可以大幅增加产品产量。

2、便于先进技术的应用。小农小户很难推进机械化,科技化。将农户土地整合,可以推进大规模机械化生产。可以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先进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也使农民不断产生学习和掌握先进农业科学技术的需求,从而形成转变农业增长方式的重要条件。

3、品牌化,名牌化。通过注册商标,进行农产品和生产基地认定认证,可以提升农产品品牌和市场竞争力。通过一部分具有较强经营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领导者的努力,可以使农产品成为具有较高附加值的商品,给农民带来较高的经济效益。

4、科学管理,合理制度化。可以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有效地促进农村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整合,强化农民的社会分工和合作的意识。

03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发展运营重点

1、产权股份化、资本化。

(1)重构集体经济组织。开展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成立集体经济合作社,将集体资产股权量化,结合工商资本下乡,参股新型经营主体,壮大集体经济;

(2)盘活农户资产资源。农户将承包权、经营权、闲置农房、现金等入股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新型经营主体,实现产权资本入股经营活动,增加农户财产性收入。

2、经营权集中化、产业化。

(1)多种形式实现土地资源集中。在坚守"三条红线"的基础上,通过确权颁证、量化股份、搭建平台、实现退出、集中经营的"五步工作法",探索出了"三股入户到人"、"一转一合两保"、"双进双出、返租倒包""一退三保三结合"等多种土地流转和退出形式;

(2)培养新型经营主体。坚持创新经营机制,积极做好扶持和服务工作。三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以园区建设为重点,带动农业产业集聚发展。

3、收益权明晰化、持续化。

(1)明确收益权。对产权或资产形成的股份,收益权实行三级认定,即经营主体、村级组织、农户或贫困户。对财政投入的公益性资产,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作为受益对象;

(2)明确收益方式。利用村集体资产管理公司统一管理的闲置农房、集体资产,引进社会资本开展合作经营,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对村集体集中的土地或建设形成的资产,引入农民合作社等组织进行委托经营,每年按保底分红+二次分红确保收益;

(3)动态持续收益。以村集体资产入股经营部分,实行合同制保底收益,并一定年限实行阶段式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