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02/2022-1942999
  • 发布机构:梅仙镇
  • 生成日期:2022-05-23 10:09:33.0
  • 公开日期:2022-05-2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梅仙镇推动殡葬改革和违规墓地整治——致全镇人民的一封信

来源:梅仙镇 2022-05-23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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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仙镇各位父老乡亲:

您们好!

尊老爱幼、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建设美好家园是全镇人民的共同愿望。推行殡葬改革,厚养薄葬、节地安葬既可以节约自然资源,保护环境,也能减轻群众办丧负担,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是移风易俗、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更是全镇人民的共同责任。

为秉承优良传统,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规范公民的丧事活动,抓好“豪华墓”“活人墓”等顽瘴痼疾整治,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号),《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4号)以及《中共平江县委办公室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平江县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平江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平办发〔2013〕20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特将我镇殡葬改革和违规墓地整治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倡导丧事简办。要大力弘扬“百善孝为先,孝敬在平时、丧葬重节俭”的传统美德,提倡丧事简办,自觉树立厚养薄葬观念。全镇居民要依照村规民约办理丧事,自觉做到“五禁止”“五提倡”。“五禁止”即禁止铺张浪费,禁止封建迷信活动,禁止污染环境,禁止乱设丧事场所,禁止乱埋乱葬;“五提倡”即提倡节约简朴治丧,提倡文明悼念方式,提倡村民去世后实行火化,提倡节地生态安葬,提倡文明低碳祭扫。禁止利用公共场所或占道办理丧事活动,出殡时不得沿途燃放鞭炮、抛撒花圈、花篮或冥纸、冥钞;

(二)严禁乱埋乱葬和违规建墓。全体镇村居民要充分认识整治“活人墓”、“豪华墓”及乱埋乱葬的深远意义,禁止在镇域范围内新建活人墓,禁止修建豪华墓,禁止乱埋乱葬,禁止在“三沿六区”范围内新建坟墓。(“三沿”是指沿铁路、国(省)道、主要河道两侧;“六区”是指城镇建成(规划)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对毁林造坟、毁田造坟和违规建墓的,坚决依法拆除。倡导以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为价值导向,积极推行树葬、花葬、草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已建的“活人墓”必须依法依规限期拆除。对修建的豪华墓,能够迁移的,统一迁入公墓山安葬。不能够迁移的,要进行整改,拆除硬化物及附件,深埋、不留坟头,植树植花植草绿化遮挡,达到恢复植被、不影响生态环境、美观的效果;  

(三)提升火化率。国家公职人员死亡后必须火化,村(社区)干部死亡后要求火化,农村村民死亡后提倡火化。

殡葬改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殡葬改革的成败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我们真诚地希望各位父老乡亲能够支持理解,主动配合参与殡葬改革,自觉执行殡葬法规,为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为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梅仙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