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4-13305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4-05-15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4-05-1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印发《向家镇作风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向家镇 2014-05-15 00:00
| | | |

 

 
 
 
 
 
 
 
 
 
 
 
 
向发[2014]16号
 
 
中共向家镇委员会
向家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向家镇作风建设实施细则》的
通    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向家镇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向家镇委员会
                               向家镇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6日
 
 
向家镇作风建设实施细则
  
  为有力整治软懒散等不良作风和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等问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干”字当头、“敢”字为先、“拼”字求胜,在全镇营造创先争优、增比进位、加快发展的良好氛围,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结合2014年度县委关于机关作风建设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通过“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基层、推动跨越”,建设“团结、务实、勤奋、廉洁”领导班子,树立服务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通过抓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形成凝聚党心民心的强劲合力,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良好的作风保证。
  二、管理办法
  (1)、干部管理制度
  1、指纹签到到位。每天早8点全体干部到机关实行打卡签到。
  2、挂牌上岗到位。干部在机关上班和下村必须佩带胸牌,亮明身份。
  3、首问负责到位。干部遇事不得推诿,以第一承办人为责任人,负责将事务落到实处。
  4、入户走访到位。群众工作中实现六个一,即:一组一干部;一月一走访;一事一回访;一户一记录;一人一帮户;一季一讲评。
  5、工作责任到位。各项工作必须做到零差错、零失职,将工作责任分解到个人,实现过错与无为追责制。
  6、坚持学习到位。(1)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的学习方法,坚持每周星期一日集体学习和每月一次的中心组集体学习,每季度安排2天时间进行学习交流、讨论或辅导。(2)每位领导干部必备学习资料和笔记,根据学习安排,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自学为主,学习笔记交办公室保存建档。?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参加学习的干部每年至少撰写两篇以上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或体会文章。(3)严格考勤制度,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成员必须事先向组长请假并获批准,事后应当补课。
  (2)、村干部坐办制度
  1、坚持一天一签到,每天上午8点(夏季)全体村干部到村部签到。
  2、坚持一天一碰头,由村支书安排当天工作,村干部汇报前一天的工作情况。
  3、坚持一天一人值班,每天安排一名村干部坐班,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务必热情友好,并做好值班记录。
  4、坚持去向一天一公示,在村部公示村干部去向。
  5、坚持一月一走访,村干部走访农户,了解群众真正需求,并填写好民情日志。
  6、坚持一月一考评,每月一次进行讲评。
  (3)、模范党员要求
  1、争当遵纪守法模范。(1)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2)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自觉抵制黄赌毒;(3)积极争做守法模范家庭;(4)带头学习、宣传各项法律法规。
  2、争当执行政策模范。认真落实党的政策,坚决执行支部决议,服从党的纪律。
  3、争当服从大局模范。维护大局、服务大局、服从大局。
  4、争当环境保护模范。(1)带头实行垃圾分类、自觉保护环境;(2)爱护森林和公共绿化设施。
  5、争当劳动致富模范。带头致富,调整产业。
  6、争当文明道德模范。破除迷信、崇尚科学、不参与邪教、以德为先、助人为乐、邻里和睦、不信谣传谣。
  (4)、支部班子管理制度
  1、团结民主好。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内民主生活会,一季一次班子民主生活会
  2、执行政策好。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不克扣、挪用惠农资金
  3、完成任务好。全面完成上级交代的各项任务
  4、社会建设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社会管理、调整企业结构、发展经济、推进精神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5、党员队伍建设好。⑴建立操作可行的党员评分制度;⑵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评议会,对每一位党员进行打分评议,年终综合四次评议结果,评选占全体党员人数1%的不合格党员,并对不合格党员进行思想教育,限期予以改正,逾期不改的劝其退党;(3)严格把好纳新关,把真正优秀的通知纳入到组织中来。
  6、服务群众好。⑴坚持做到走进农户、贴近群众,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⑵每月村干部对所联系的组走访一次,每年对全村农户走访两次以上,群众反映的问题100%的给予答复和解决。
  (5)、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厉行勤俭节约,杜绝一切铺张浪费。
  2、严格执行村帐乡代理制度。
  3、严格执行要素审核原则。⑴做到用途清楚明确,经办人、审核人、批准人手续齐全;⑵所有开支必须经村务监督委员会签字审核。
  4、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申请制度。村级库存现金不超过3000元,使用资金前必须先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5、严格执行民主决策制度。除日常支出外的项目建设、项目发包,必须由村民代表大会事前决策、事中监督、事后审查。
     6、严格执行财务公开制度。实行每半年公开收支情况。
  (6)、生活、工作作风管理制度
  1、杜绝铺张浪费。勤俭持家、不超标开支。
  2、杜绝作风漂浮。生活作风严谨、工作作风务实、不擅离岗位、不参与赌博、不参与非法集资、注意自身形象;不在上班期间娱乐、玩牌、不在上班时人为制造通讯工具真空,不信谣传谣、严格执行住机关、住村、下村走访等相关规定,严格服从组织决定,按时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4、禁止中餐饮酒。
  5、杜绝酒后驾车。
  6、杜绝拉帮结派。服从组织、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不搞派别、不搞小团体。
  7、杜绝违反财经纪律。不乱开支、不坐收坐支、不挪用公款、不贪污。
  8、杜绝索拿卡要、脱离群众、脱离群要损害群众利益。(1)热情服务群众,禁止索拿卡要、行贿受贿。(2)认真落实惠农政策、禁止损害群众利益。(3)积极深入走访座谈、禁止官僚主义。(4)努力化解民难、禁止拖拉推诿。
  (7)、村规民约核心维护制度
  1、维护法律尊严。学法守法、自觉执行计划生育等各项法律法规。
  2、维护公平正义。不参与邪教、坚持原则、见义勇为。
  3、维护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爱护绿化、实行垃圾分类、不乱扔垃圾、保持家庭整洁。
  4、维护文明道德。不大操大办、破除迷信、崇尚科学、尊老爱幼、家庭和睦、助人为乐、邻里和谐。
  5、维护合法权益。依法维权、不越级上访、不无理取闹
  6、维护社会稳定。不参与黄赌毒、不集众闹事、文明安全生产。
  三、问责程序
  镇督查组将采取听汇报、交流座谈、调研了解、深入基层指导工作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各支部、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作风建设进展情况的督查和自查。对于违反上述制度的,实施问责方式有:
  对各支部、各部门(单位)实施问责的主要形式为:提出整改要求、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全镇通报批评。
  对个人实施问责的主要形式为:约谈告诫、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涉及纪律处分和追究法律责任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办理。
  以上问责可以单独采用或合并采用。在对各支部、各部门(单位)进行问责的同时,视情节轻重和责任给予其主要负责人、具体责任人已经镇分管领导相应的问责;在对个人问责的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其所在支部、部门(单位)相应的问责;在对直接责任人问责的同时,视情节轻重和责任给予主要负责人及镇分管领导相应的问责。
  因同一项工作被问责的,第一次被问责,对问责的支部、部门(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对主要负责人约谈告诫;第二次被问责,对问责的支部、部门(单位)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主要负责人责令公开道歉或停职检查,对主要领导约谈告诫;第三次被问责,对问责的支部、部门(单位)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对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免职,对事务责任人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免职。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直接对镇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进行免职处理。
  问责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和任用干部的依据。受到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支部或部门(单位),取消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年度考核评优资格,扣除半年目标绩效考核奖金;受到全镇通报批评的支部或部门(单位),取消主要负责人和镇分管领导年度考核评优资格,扣除一年目标绩效考核奖金。受到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的个人,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资格,扣除半年的目标绩效考核奖金;受到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免职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扣除一年的目标绩效考核奖金。对个人的问责决定及对问责决定执行的有关资料,归入被问责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和廉政档案。
  如在本年度内有明显进展、工作排位上升幅度较大,群众评议呼声较响的,视情况给予通报表扬,恢复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并补发扣除的目标绩效考核奖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问责:同时发生两种或两种以上应当问责情形的;拒不执行整改的;在被问责过程中,干扰、阻碍、不配合问责的;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打击、报复、威胁、陷害有关人员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问责: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积极配合问责调查,并主动承担责任的。
  四、附则
  本实施细则由镇纪委负责解释、督查。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