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4-13462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4-05-18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4-05-1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林业相关政策

来源:龙门镇 2014-05-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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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惠民政策:(一)生态公益林补助10.5元/亩(国家级、省级)。(二)退耕还林粮食补助105元/亩,管理费20元/亩。

    相关制度:(一)林业税费收取标准。1、指标材:杉木85元/立方米、松木70元/立方米。2、林政材:杉木100元/立方米、松木100元/立方米。3、楠竹1.25元/根。 (二)林木采伐办理流程。1、申请人出具林木采伐报告,林权证复印件。2、村级签字。3、林业站签字。4、乡镇主管领导签字。5、实地规划设计。6、林木采伐公示。7、县局办理采伐证。